
[bury alive] 把活人埋起來使窒息緻死
(1).活活地陷害人。《 * 詞話》第七五回:“他活埋慣了人,今日還要活埋我哩。”
(2).活活地埋葬。 魏巍 《東方》第三部第八章:“不要忘記被活埋的孩子!” 阮章競 《送别》詩:“ 劉明德 那個狗王八,把俺孩光身活埋在雪堆下。”
(3).引申指斷送。 巴金 《新生》:“這樣是不行的,你簡直是在親手活埋你自己!”
“活埋”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及擴展用法如下:
活埋(拼音:huó mái)指将活人或有生命的動物埋入土中,使其窒息而死的殘忍行為。這一行為在曆史上常被用于刑罰或戰争,例如秦始皇“坑儒”事件。近義詞為“生坑”。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文學引用,可參考《彭公案》《金瓶梅》等原著。
活埋指的是把人或動物活着掩埋起來,使其被土或其他物體覆蓋,以緻無法逃脫,最終導緻窒息而死。這是一種殘忍而野蠻的行為,通常被視為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
活埋的拆分部首是〦乙心土,共包含5個筆畫。
活埋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文獻和曆史記錄。在古代,活埋這種殘忍的刑法曾被用于懲罰犯罪分子或敵人。繁體字“活埋”在字形上與簡化字相似,沒有明顯的區别。
在古代,活埋的漢字寫法有時會有一些變化。例如,《康熙字典》将活埋寫為「活埋」,其中「埋」字在康熙字典中是作為一個獨立的字出現的,而「活」字則和現代寫法相同。
1. 這個罪犯犯下了如此兇殘的罪行,應該活埋以示警戒。
2. 在戰争中,有時會活埋俘虜,這種行為違反了國際人權法。
活生生、活着、活動、活力、埋葬、地下
活活埋、悶死、窒息
救活、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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