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婚姻關系的親戚、朋友。《書·盤庚上》:“汝克黜乃心,施實德于民,至于婚友。” 孔 傳:“施實德于民,至于婚姻僚友。” 宋 黃庭堅 《寄上高李令懷道》詩:“ 李侯 湖海士,瓜葛附婚友。” 明 宋濂 《曾府君石表辭》:“一旦遘疾,預告終期,召婚友入榻前與之言别,意甚懇懇。”
“婚友”是一個漢語詞彙,在不同語境中可能存在兩種解釋,需結合具體用法和文獻來源理解:
基本含義
出處與用法
該詞最早見于《尚書》等古籍,如“施實德于民,至于婚友”(《書·盤庚上》),宋代黃庭堅的詩句“瓜葛附婚友”也延續此意,指代姻親關系。明清文獻中多用于描述家族聯姻形成的社交網絡。
使用建議
現代語境下若使用“婚友”,需結合上下文區分其含義:
如需進一步考證古籍原文,可參考《尚書》或宋代詩詞集等文獻。
《婚友》是指通過婚姻介紹所、婚戀網站等渠道相識并擁有婚姻意向的異性朋友。他們通過共同的目标,即尋找適合自己的伴侶,并通過相互了解、交流進一步發展感情。
《婚友》的拆分部首為“女”和“友”,其中“女”屬于常見的漢字部首,“友”屬于偏旁部首。根據《康熙字典》,拆分《婚友》的總筆畫為8畫。
《婚友》一詞最早出現于中國現代漢語詞彙中。它的使用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紀70年代,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中,人們開始逐漸接受婚姻介紹所、婚戀網站等相親渠道的存在,并使用《婚友》這一詞彙來形容在這些渠道上尋找伴侶的異性朋友。
《婚友》的繁體字為「婚友」。
在古時候,寫作《婚友》的漢字沒有發生變化,仍然是「婚友」。
1. 張先生通過一個婚友網站認識了他的妻子。
2. 我的一個好友是我的婚友,我們通過一次相親結緣。
3. 婚友介紹所為我提供了一個認識未婚異性的機會。
1. 婚戀:指婚姻和愛情的關系。
2. 戀人:指男女之間的情侶關系。
3. 結婚:指兩個人合法地建立家庭關系。
1. 相親:指通過中介或朋友介紹等方式,讓兩個單身人士見面相互了解,以達到結婚的目的。
2. 介紹所:指通過專門的機構或組織,為單身人士提供婚戀交友服務的地方。
單身:指未婚或未建立戀愛關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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