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樂工。 清 厲荃 《事物異名錄·品術·樂工》:“諧臣,諢官。《唐書》:樂工曰諧臣、諢官。”
“诨官”一詞由“诨”和“官”組合而成,屬于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诨(hùn)
本義指插科打诨、戲谑逗趣的語言,常見于戲曲、曲藝表演中的滑稽台詞。例如:“诨話”即指逗樂的笑話,“诨官”則特指以诙諧表演為職業的樂工。
官(guān)
原指在政府中擔任職務的人,如官吏、官僚。但在“诨官”中,“官”引申為具有特定職能或身份的人,類似“樂官”的用法。
诨官指古代從事滑稽表演、插科打诨的樂工,多見于唐代宮廷或民間娛樂場合。這類角色通過幽默語言或動作調節氣氛,類似現代喜劇演員。據清代厲荃《事物異名錄》記載,唐代将樂工稱為“諧臣、诨官”。
唐代宮廷樂工分為不同職能,诨官屬于其中的“俳優”類,專司娛樂。其表演形式對後世戲曲中的丑角有直接影響,例如元雜劇中的“副末”角色即源于此。
《诨官》這個詞可以指代有善于幽默調侃諷刺的官員。
《诨官》的部首是言字旁,總計10個筆畫。
《诨官》一詞最早出現在中國古代的文學作品中,形容那些才思敏捷、機智幽默、善于拿别人開玩笑的官員。這些官員通常在宴會上以諷刺、調侃的方式娛樂大家,以此拉近彼此的關系。
《诨官》這個詞的繁體字為「訕官」。
在古代,「官」字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常見的寫法有奚字旁,又稱龜字旁(奚/龜)。因此,古代的寫法可能是「訕龜」。
1. 這位官員深受市民的喜愛,因為他總是能用诙諧的言辭讓大家開懷大笑,真可謂是一位真正的《诨官》。
2. 他雖然是一名政府官員,但卻沒有一點架子,常常主動與市民交流,被人們稱為《诨官》。
調侃、幽默、諷刺、官員
諧官、嬉官
莊重、嚴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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