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a short note acknowledging receipt of sth.]∶向寄件人證明某種郵件已經遞到的憑據,由收件人蓋章或籤字交郵電局寄回給寄件人
(2) [receipt]∶收據
(1).回條。
(2).特指向寄件人證明某種郵件已經遞到的憑據,由收件人蓋章或籤字交郵電局寄回給寄件人。
關于“回執”的詳細解釋如下:
回執是接收方對發送方傳遞信息或物品的書面或口頭确認憑證。其核心作用是證明信息或物品已送達并被接收,常見形式包括蓋章、籤字或電子确認。
如需更具體的法律條款或行業規範,可參考(HttpCN詞典)和(滬江詞典)的權威解釋。
回執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其中“回”是“返回”的意思,表示的是一個動作;“執”是“執掌、持有”的意思,表示的是一個狀态或行動。
回字的部首是囗,它由6個筆畫組成。執字的部首是手,它由4個筆畫組成。
回執一詞最早可以追溯到唐代的《周禮·春官·大宗伯·文明》,當時是指司令官帶領騎兵回防報到的文書。現代用法則是指接收方收到信函或文件後籤字确認收到的證明。
繁體字中,“回”保持不變,而“執”字在繁體中的寫法是“執”。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回字的形狀與現在有所不同,其上部多為直線,下部有個橫線和一個豎鈎。執字則是手字的古代形态,類似于手的輪廓。
1. 我已經籤收了你寄來的包裹,請給我一個回執。
2. 他還沒有收到回執,所以不确定信件是否已經送達。
回執簿、回執單、回執信、回執郵件
收條、籤收單、确認單
寄出、發送、派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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