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參加葬禮;會合送葬。《左傳·隱公元年》:“ 惠公 之薨也,有 宋 師,太子少,葬故有闕,是以改葬。 衛侯 來會葬。”《後漢書·楊賜傳》:“公卿已下會葬。” 宋 蘇轼 《司馬溫公神道碑》:“四方來會葬者,蓋數萬人。”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金和尚》:“祭品象物,多難指名,會葬者蓋相摩。”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二章第三節:“ 唐文宗 令全部宦官去會葬, 鄭注 縱親兵殺死全部宦官。”
(2).合葬。《史記·呂不韋列傳》:“ 始皇 十九年,太後薨,諡為 帝太後 ,與 莊襄王 會葬 茝陽 。”
"會葬"是漢語中具有雙層含義的複合詞。據《漢語大詞典》解釋,該詞既可指"合葬",亦可指"聚集衆人參加葬禮"的禮儀形式。
從構詞法分析,"會"表示聚集、聯合義項,"葬"指喪葬儀式,二字組合構成兩種引申義項:
該詞在當代漢語中多用于文獻研究領域,日常語境下常見于曆史文獻解讀。據《古代漢語詞典》記載,古代宗法制度中會葬禮儀具有維系宗族關系的特殊功能,不同身份者需按禮制參與不同規格的會葬儀式。
(本文釋義參考《漢語大詞典》《古代漢語詞典》等權威辭書,曆史用例源自中華書局《十三經注疏》文獻)
“會葬”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雙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會葬(huì zàng)的字面含義由“會”(聚集)和“葬”(安葬)組成,其核心意義為:
參加葬禮;共同送葬
指親友或相關人士聚集在一起,共同參與喪葬儀式。例如《左傳·隱公元年》提到“衛侯來會葬”,即衛侯前來參加葬禮。宋代蘇轼的《司馬溫公神道碑》中也記載“四方來會葬者,蓋數萬人”,描述衆人共同送葬的場景。
合葬
指将不同逝者的遺體安葬于同一處。例如《史記·呂不韋列傳》記載,秦始皇生母趙姬去世後,“與莊襄王會葬茝陽”,即與莊襄王合葬。
共同送葬
合葬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左傳》《史記》等古籍,或查閱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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