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break an agreement with]∶不遵守協議
(2) [fail to keep an agreement;scrap a contract or treaty]∶未踐約,未履行約定
(1).破壞定規成法。《莊子·讓王》:“ 楚國 之法,必有重賞大功而後得見……今大王欲廢法毀約而見 説 ,此非臣之所以聞於天下也。”
(2).毀棄條約、協議、合同等。《收穫》1988年第1期:“要是不能提供……散件,那你們就毀約了,我廠拒絕履行合同,并要向貴公司索賠。”
“毀約”指違背事先達成的約定或承諾,不履行應盡義務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毀約指撕毀共同商定的協議、條約或合同,既包括書面合同,也適用于口頭約定。其核心特征是直接否定原約定原則,而非單純違反具體條款(與"違約"相區别)。
特征 | 毀約 | 違約 |
---|---|---|
性質 | 根本否定約定 | 違反具體條款 |
表現形式 | 明示或行為表明不履行 | 未按約定方式履行 |
法律救濟 | 可立即主張違約責任 | 需視違約程度處理 |
注:法律實踐中二者常交叉出現,需結合具體案情判斷。
如涉及具體法律糾紛,建議參考《民法典》相關條款或咨詢專業律師。
《毀約》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指的是違背承諾或意外取消合同、約定等的行為。當一方不履行原本達成的協議,違反前述約定時,就可以使用這個詞來形容。
《毀約》包括兩個常用的部首,從上至下依次是“毛”和“纟”。拆分成筆畫分别是“毛”(9畫)和“約”(7畫)。
《毀約》的來源可以追溯至古代的國家法律制度。在古代,人們講究言而有信,特别重視約定和承諾。因此,對于毀約者,人們會嚴懲不貸,以警戒其他人。
繁體字的寫法為「毀約」。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會有些不同于現代。《毀約》的古代寫法為「毀訁」,其中「毀」表示毀壞、破壞,「訁」表示許諾、約定。
1. 他的行為違反了合同,完全是在故意毀約。
2. 如果一方毀約,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 違約:違反約定或合同。
2. 破約:取消或違背協議。
3. 背約:不履行和違背承諾。
1. 違背:違反諾言、違抗。
2. 不誠信:不守信用。
遵守:恪守合同、信守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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