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bate;return commission] 在收到商品或勞務全部付款後退回其中一部分款項
經手采購或代賣主招攬顧客的人向賣主索取的傭錢。此錢是從買主支付的價款中扣出,故稱。 吳玉章 《辛亥革命·辛亥三月二十九日的廣州起義》:“他不是來買軍6*火的,而是來要回扣的。” 沙汀 《淘金記》十八:“若果按期繳納,經手人可以取得一筆回扣。”
關注詞典網微信公衆號:詞典網,回複:回扣漢語 快速查詢。
“回扣”是一個經濟交易中的特定概念,以下是綜合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回扣指在商品或服務交易中,賣方從買方支付的款項中返還一部分給買方或其經辦人的行為。其核心特征是資金來源于買方支付的價款,并通過一定比例返還。
非法回扣(主要形式)
合法形式
概念 | 性質 | 入賬要求 | 接收方 |
---|---|---|---|
回扣 | 可能違法 | 賬外暗中 | 買方或其經辦人 |
折扣 | 合法讓利 | 明示且入賬 | 買方單位 |
傭金 | 合法報酬 | 明示且入賬 | 獨立中間人 |
(依據整理)
在醫療器械、藥品銷售、建築工程等領域尤為突出,易擾亂市場秩序并推高社會成本。我國《反不正當競争法》明确禁止賬外回扣行為。
注:以上内容綜合國家工商總局規定、刑法條款及司法實踐解釋,完整法律條文可參考《關于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及《刑法》第164條。
回扣是一個漢字詞語,指的是在商業交易或行政活動中,給予他人的金錢或物品以換取利益的行為。
回扣的拆分部首是口和廾,拼音為hui2。它總共包含12個筆畫。
回扣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最早的用法可以追溯到《左傳·僖公四年》:“一歲則有斂稅,以其取一皮币,各取所稅,以飨于社稷京師。曰‘飨’者,稅之八,各取一回,曰回券。”在商業活動中,回扣指的是偷稅漏稅的行為。
回扣的繁體字為「回摳」。
古時候,回扣的漢字寫作「僂」。在《辭源》中的解釋為:僂,古人持券出入市廛者。又,凡打僂者,皆戶吏屬僂之诏也。
1. 這個商人經常給官員回扣,以換取更多的利益。
2. 他因為涉嫌收受回扣而被判刑。
回扣在組詞中的一些常見搭配有:返還回扣、傭金回扣、商業回扣等。
賄賂、受賄是回扣的近義詞,也指的是借給予財物來獲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正當交易、公正交易是回扣的反義詞,指的是合法、透明的商業交易活動。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