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回疆。 清 魏源 《聖武記》卷十二:“ 康熙 十二年, ********* 貢使至,表稱 成吉思汗 裔,承 蘇賚滿 業,是則回部之為元裔,明如星日。”詳“ 回疆 ”。
"回部"是漢語中具有曆史地理與民族文化雙重含義的複合詞。根據《漢語大詞典》的定義,該詞在清代文獻中特指天山南路以維吾爾族為主的聚居區域,因當地民衆普遍信仰伊斯蘭教(舊稱"回教"),故稱"回部"。其内涵可從三方面解析:
一、曆史行政概念 《清史稿·地理志》記載,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平定大小和卓叛亂後,清廷将天山南路劃為"回部",設參贊大臣統轄,成為與北疆"準部"(衛拉特蒙古)并立的行政區劃。此建制延續至1884年新疆建省。
二、民族地理範疇 中國社科院民族研究所指出,"回部"地域涵蓋今塔裡木盆地周邊綠洲城邦,包括喀什噶爾、葉爾羌、和阗、阿克蘇、庫車、吐魯番六大核心區域,其居民以從事綠洲農業的維吾爾族為主體。
三、現代語義演變 國家統計局現行民族統計規範中,"回部"作為曆史術語仍被學術界沿用,特指清代文獻中的維吾爾族聚居區,與當代"維吾爾族聚居區"形成曆時性對應關系。北京大學《西域文史》研究顯示,該詞在古籍中常與"回疆""回城"等稱謂交替使用。
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第3冊第527頁 中華書局點校本《清史稿》卷七十六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中國民族史》新疆卷第二章 國家統計局《民族統計年鑒2024》術語解釋附錄 榮新江《西域考古與民族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19年版
“回部”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曆史文獻和權威資料進行辨析:
一、曆史地理概念(主流解釋)
定義
指清代對新疆天山南路的統稱,即“回疆”。該地區以維吾爾族、烏孜别克族聚居為主,因信仰伊斯蘭教,清代文獻中常稱當地居民為“纏回”,故得名“回部”。
地理範圍
包括天山以南、昆侖山以北區域,東至玉門關、陽關,西抵帕米爾高原,涵蓋今南疆及東疆的吐魯番、哈密等地。分為塔裡木盆地和吐魯番盆地兩大區域。
曆史背景
清魏源《聖武記》記載,康熙年間吐魯番貢使自稱成吉思汗後裔,表明回部與蒙古元裔的關聯。
二、成語解釋(存疑)
部分詞典(如)将其解釋為動詞短語,意為“回到原來的位置或狀态”。但此用法未見于多數曆史文獻,可能為現代誤讀或引申義,需謹慎使用。
需注意:
建議參考《聖武記》《清史稿》等史料,或權威曆史地理著作進一步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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