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用以賜爵或授官的诏令。多用花色绫紙所寫并套以錦袋。 唐 司空曙 《晦日益州北池陪宴》詩:“常侍傳花詔,偏裨問羽觴。” 宋 蘇轼 《送程建用》詩:“會看金花詔,湯沐奉朝請。”參閱 宋 宋敏求 《春明退朝錄》卷中。
“花诏”是古代用于賜爵或授官的诏令,其名稱來源于特殊的材質和裝飾形式。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花诏指皇帝頒發的授官或賜爵的诏書,通常以花色绫紙書寫,并裝入錦袋作為裝飾。這種诏令因材質華美而得名,體現了古代文書制度的儀式感。
曆史背景與出處
該詞多見于唐宋文獻,例如:
材質與形式
花诏的載體為帶有花紋的绫紙(類似絲綢的紙張),外部套以錦緞制成的袋子。這種設計既彰顯皇權威嚴,又具備防損功能。
字義解析
相關延伸
宋代《春明退朝錄》等史料記載了花诏的具體使用規範,可見其在古代官僚體系中的重要地位。
如需進一步了解詩詞引用或曆史細節,可參考《晦日益州北池陪宴》《送程建用》等原作,或查閱《春明退朝錄》等古籍。
《花诏》是指皇帝發出的官方命令,特指賞賜給官員或對外國貴族的禮物。
《花诏》的部首是⺾(草字頭)和 ⼉(手字底),總共有12畫。
《花诏》一詞最早出現在宋代朱熹的《五禮說》中,并且在明清兩代的曆史文獻中廣泛出現。
《花诏》的繁體字為「花詔」。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花诏》可能會有不同的變體。例如,在篆書中,「花詔」的寫法為「⾈⾵⾝⿰艹手」。
1. 皇帝頒發花诏,以表彰功臣。
2. 外國貴族接受了皇帝的花诏,表示對兩國友好關系的肯定。
花瓣、诏書、賞詞、花飾、诏令。
花旗、草诏、賜詞、錦诏。
罰谪、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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