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appily and harmoniously] 愉快而和洽
備極歡洽。——《廣東軍務記》
歡樂和洽。 漢 傅毅 《舞賦》:“於是歡洽宴夜,命遣諸客。” 唐 高適 《九曲詞》:“到處盡逢歡洽事,相看總是太平人。”《三國演義》第五五回:“當夜 玄德 與 孫夫人 成親,兩情歡洽。” 郭沫若 《水平線下·到宜興去》:“我看見一位穿灰色軍裝的人和一位年青的女人在那裡很歡洽地談笑。”
懽洽:歡悅和睦。 宋 俞文豹 《吹劍四錄》:“ 真宗 東封還,大酺,見都城士女懽洽。” 宋 陳鹄 《耆舊續聞》卷七:“ 曹 與女羅觴豆,獻酬懽洽。”
歡洽,漢語複合詞,由“歡”與“洽”二字構成,本義指情感融洽、氣氛愉悅的狀态。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其核心含義為“歡樂和睦”,多用于形容人際交往或集體活動中和諧愉快的場景,例如“賓主歡洽”。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歡”表喜悅之情,“洽”則取“和合、協調”之意,二者結合後擴展出“情感共鳴”的引申義。《漢語大詞典》指出,該詞在古典文獻中常描述宴會、聚會等場合的融洽氛圍,如《水浒傳》中“衆兄弟飲酒歡洽”的表述即體現此用法。
現代語境下,歡洽的典型用法包括:
該詞的近義詞體系包含“融洽”“和睦”等,反義詞則對應“僵持”“龃龉”。在語用層面,《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強調其多出現于正式文書或文學創作,口語中使用頻率相對較低。
“歡洽”是一個漢語詞彙,通常形容人與人之間或場景中充滿歡樂、和諧融洽的狀态。以下從多個角度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
指“愉快而和洽”,強調情感上的愉悅與相處時的融洽,常用來描述人際關系、社交場合或情感交流的和諧狀态。例如:“兩情歡洽”,“備極歡洽”(出自《廣東軍務記》)。
詞性特點
多作形容詞,如“氣氛歡洽”“談得歡洽”,也可用于動詞後表示狀态,如“相處歡洽”。
社交場景
常見于宴會、聚會等場合,如“獻酬歡洽”(宋代陳鹄《耆舊續聞》),描述賓主盡歡的場面。
情感關系
多用于形容親密和諧的人際關系,如《三國演義》中“玄德與孫夫人成親,兩情歡洽”。
文學表達
古詩文中常以“歡洽”渲染太平盛世的氛圍,如唐代高適詩句:“到處盡逢歡洽事,相看總是太平人。”。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例句或古籍引用,可參考漢典及古典文獻中的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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