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锺毀棄”是漢語成語,正确寫法應為“黃鐘毀棄”,其中“黃鐘”為古代音律十二律之一,象征雅正之音。該成語出自戰國時期屈原《楚辭·蔔居》:“世溷濁而不清,蟬翼為重,千鈞為輕;黃鐘毀棄,瓦釜雷鳴;讒人高張,賢士無名。”其核心含義為:貴重器物(黃鐘)被毀壞抛棄,比喻賢德之士遭排擠棄用,而庸碌之輩反受重用,體現社會價值标準的颠倒。
從語法結構看,“黃鐘”為主語,“毀棄”為并列動詞,整體作謂語,常與“瓦釜雷鳴”對舉使用。例如:“企業若黃鐘毀棄、重用庸才,必會導緻發展停滞”(現代漢語用例)。該成語屬書面語,具強烈批判色彩,多用于描述人才選拔不公的現象。
《漢語大詞典》将其列為典故類成語,強調其源自先秦典籍的文學價值。在語義演變中,“黃鐘”從具體樂器發展為道德與才能的象征物,反映漢語詞彙通過隱喻擴展意義的特征。
“黃锺毀棄”(現多寫作“黃鐘毀棄”)是一個源自《楚辭》的成語,主要用來比喻賢德之士被排擠或不被重用,而平庸之輩卻占據高位。以下是詳細解釋:
出自戰國時期屈原的《楚辭·蔔居》:“黃鐘毀棄,瓦釜雷鳴;讒人高張,賢士無名。”
原文通過黃鐘(貴重樂器)與瓦釜(陶土鍋)的對比,批判社會黑白颠倒、賢愚不分的現象。
該成語至今仍具現實意義,常被用來反思人才選拔機制和社會價值觀。例如,在職場或學術領域,若德才兼備者被埋沒,而投機者上位,即可用此成語形容。
注:部分文獻中“黃锺”與“黃鐘”為異形詞,現代漢語多統一為“黃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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