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緩不濟急”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huǎn bù jì jí,指行動或辦法過于緩慢,無法應對緊急情況。該成語屬于主謂式結構,常作謂語、賓語使用,帶有貶義色彩,強調措施與需求的時效性不匹配。
從語義構成來看,“緩”指速度慢、延遲,“濟”意為幫助、解決,“急”表示緊迫的需求,整體凸顯了“滞後性措施無法滿足即時需求”的矛盾。例如清代林則徐《上奏漕務情形》中“雖值頻年災歉,總未議及改折,誠以折價緩不濟急”,便以具體語境體現了該詞的應用場景。
權威辭書《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釋義為:“辦法太慢,解決不了急迫的問題。”此定義精準把握了成語的核心矛盾點。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纂的《新華成語大詞典》進一步補充說明,該成語多用于批評應對危機的低效方案,如救災行動遲緩、政策出台滞後等場景。
在曆史語用層面,清代文人吳趼人《糊塗世界》第六回記載:“佘念祖看看還差個八百多兩銀子,沒有法子想,要變賣東西,卻又緩不濟急。”這一用例生動展現了成語在具體事件中的實際運用,印證了其作為四字格成語的叙事表現力。
緩不濟急是一個漢語成語,拼音為huǎn bù jì jí,具體解釋如下:
指采取的措施或行動過于緩慢,無法應對緊急情況。其中“緩”意為緩慢,“濟”表示救助,整體強調速度與需求不匹配。例如:救災物資若運輸太慢,便屬于“緩不濟急”。
最早出自清代文康的《兒女英雄傳》第十三回:“正愁緩不濟急,恰好有現任杭州織造的富周三爺……帶京一萬銀子。”
清代吳趼人《糊塗世界》中也有用例:“要變賣東西,卻又緩不濟急。”
該成語常用于批評效率低下或規劃不足的情況,強調在緊急事件中需采取更快速、有效的應對措施。例如:企業資金周轉困難時,變賣固定資産往往“緩不濟急”,需另尋融資渠道。
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兒女英雄傳》《糊塗世界》等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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