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違忤。謂意見不合。 明 李介 《天香閣隨筆》卷一:“再上書條畫,力言不可。公批答悖牾。予自是矢不復言兵事,已心知賊得勝算矣。”
“悖牾”是現代漢語中較為生僻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互相矛盾、抵觸”。從構詞法分析,“悖”本義為違背、混亂,如《禮記·中庸》中“萬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牾”通“忤”,表示逆反、不順從,如《漢書·王莽傳》中“牾俗幹世”。兩字疊加強調事物或觀點間的對立性。
在語義範疇上,該詞多用于書面語境,涵蓋以下層面:
權威辭書《漢語大詞典》(第二版)第7卷第893頁将其歸類為動形兼類詞,既表示沖突行為,亦描述矛盾狀态。近義詞包括“抵牾”“龃龉”,反義詞為“契合”“融洽”。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多見于學術著作或曆史文獻分析。
“悖牾”是一個漢語詞彙,讀作bèi wǔ,主要用于形容意見不合、相互抵觸 的狀态。以下是詳細解釋:
兩字組合後,強化了“矛盾對立”的語義。
明代文獻《天香閣隨筆》提到,官員上書谏言被上級“批答悖牾”,最終導緻其放棄進言。此例生動體現了該詞的實際應用。
如需進一步了解單字含義或曆史用例,可參考《漢典》等權威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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