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狂飲;鬧酒。 宋 賀鑄 《六州歌頭》詞:“轟飲酒壚,春色浮寒甕。”《警世通言·蔣淑真刎頸鴛鴦會》:“兩個遂相轟飲,亦不顧其他也。” 清 袁枚 《新齊諧·義犬附魂》:“﹝ 常公子 ﹞春日 豐臺 看花,歸遲人散,遇三惡少方坐地轟飲,見公子美,以邪語調之。”
轟飲(hōng yǐn)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色彩的詞彙,指衆人喧鬧、縱情暢飲的行為。該詞由“轟”(形容聲響大或場面熱鬧)與“飲”(飲酒)組合而成,整體強調飲酒時的熱烈氛圍。例如《金瓶梅》中“衆人轟飲至夜半方散”即描繪了喧鬧宴飲的場景。
在詞性上,“轟飲”為動詞短語,多用于文學性描述,常見于明清小說及詩詞。其近義詞包括“豪飲”“酣飲”,但“轟飲”更突出群體性喧嘩的特點,反義詞則為“獨酌”“小酌”。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該詞最早見于元代文獻,反映古代社交宴飲文化中的特定形态。
現代語境中,“轟飲”一詞使用頻率較低,多保留在曆史文獻或仿古文學創作中。其語義與現代漢語“狂歡暢飲”相近,但需注意語體差異,避免在正式場合誤用。
“轟飲”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hōng yǐn,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指狂飲、鬧酒,形容飲酒時大聲喧嘩、縱情狂歡的狀态。該詞常帶有熱鬧甚至放縱的意味,多用于描述群體聚飲時的場景。
詞義構成:
使用場景:
情感色彩:
“轟飲”是一個兼具畫面感和情緒張力的詞彙,生動展現了傳統飲酒文化中群體狂歡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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