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後世奉行的法則。《漢書·儒林傳·張山拊》:“ 公叔文子 卒, 衛侯 加以美謚,著為後法。”《三國志·魏志·明帝紀》:“ 大魏 創業,諸王開國,隨時之宜,未有定制,非所以永為後法也。”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史傳》:“ 漢 運所值,難為後法。”
“後法”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主要分為以下兩種解釋:
發音:hòu fǎ
釋義:指在事情發生後才知曉相關法律規定,但已無法挽回或補救。
用法:強調因滞後于法律認知而導緻的被動局面,帶有“為時已晚”的警示意味。例如:
未提前了解政策便貿然行動,最終隻能感歎“後法難追”。
釋義:指後世遵循的法則或規範,常見于古代文獻。
出處與例證:
建議結合具體語境選擇合適釋義,避免混淆古今用法。
《後法》是一個漢字詞語,它的意思是“後來的法律”或者指代“後期法律”。後法是指在一個特定的時間段内,後來頒布或形成的法律規定。
根據《康熙字典》,《後法》的部首是“彳”,總計有6個筆畫。
《後法》一詞的來源較為普遍,主要來源于法律學和政治法律文獻。另外,繁體字的寫法是「後法」。
在古代,「《後法》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它的古漢字形式為「後法」。
1. 新的《後法》規定了更加嚴格的交通規則。
2. 當社會不斷發展時,我們需要擁有符合時代需要的《後法》。
組詞可以包括比如「後法規定」、「後法體系」、「後法修正案」等。
近義詞:後期法律、新法律、最新法規
反義詞:前法、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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