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河 南岸之地。《國語·晉語九》:“與 鼓子 田於 河 陰,使 夙沙釐 相之。” 韋昭 注:“ 河 陰, 晉 河 南之田。”《文選·陸機<贈馮文罴>詩》:“發軫清 洛 汭,驅馬 大河 陰。” 李善 注引《穀梁傳》:“水南曰陰。”
“河陰”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河陰”指黃河南岸之地。這一釋義源自古代地理命名規則,即河流的南岸稱為“陰”(北岸為“陽”)。例如:
古代以“山南水北為陽,山北水南為陰”,因此“河陰”特指黃河南岸區域。這種命名方式常見于中國古地名,如洛陽(洛水之北)、華陰(華山之北)等。
曆史上“河陰”曾作為具體地名出現,例如:
現代漢語中,“河陰”更多作為曆史地理概念使用,部分地區仍保留此名稱(如河南荥陽河陰石榴産區)。
提示:若需了解具體曆史事件或地理變遷,可查閱《國語》《水經注》等古籍,或地方志文獻。
河陰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位于河邊的陰涼地帶。
拆分部首和筆畫:
河(部首:水;筆畫:八)
陰(部首:阜;筆畫:8)
來源:
《說文解字》中沒有對河陰這個詞進行解釋,它的産生時間和來源尚不明确。
繁體:
河陰(台灣繁體字寫法)
古時候漢字寫法:
古代有些文獻對于河陰使用了不同的寫法,例如“河陰”、“河蔭”等。
例句:
他們喜歡找一個河陰的地方避暑。
組詞:
河水、河邊、河岸、河流、陰涼、陰影、陰暗、陰雲等。
近義詞:
河畔、水邊、水岸、水流、陰涼處、陰影處、暗處、烏雲等。
反義詞:
江陽、河畔陽光明媚的地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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