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售寶玉的店鋪。《《意林》卷六引 三國 魏 锺會 《刍荛論》》:“珪玉棄於糞土,鉛錫列於和肆。” 晉 潘尼 《釋奠頌》:“如彼和肆,莫匪瓊瑤。”《宋書·隱逸傳·周續之》:“恢燿和肆,必在兼城之寳。”參見“ 和氏璧 ”。
“和肆”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分析理解:
和肆指專門出售寶玉的店鋪。該詞由“和”(可能關聯“和氏璧”典故)與“肆”(店鋪)組合而成,強調店鋪中陳列珍貴玉器的屬性。
多用于古代文獻中描述玉器交易場所,現代漢語已不常見。需注意與“肆”的其他含義(如“放肆”“肆虐”)區分。
《和肆》是一個漢字詞組,意思是“和諧寬宏、和好、共同追求和平”的意思。
拆分部首:和(龍部)+ 肆(月部)
拆分筆畫:和(4畫)+ 肆(8畫)
《和肆》一詞是古代文人所創造出來的,用以表達人們對和諧寬宏、和好共處的追求。
繁體字為:和肆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沒有固定的規則,但根據古代文獻和銘文的記錄,可見古時候的寫法多種多樣。關于《和肆》的古代寫法,則需要通過查閱相關古籍進行進一步的了解。
1. 他們相互謙讓、和肆相處,成為了永遠的朋友。
2. 這個團隊的成員在工作中和肆合作,取得了出色的成績。
1. 和諧:指相互協調、相宜搭配,沒有矛盾沖突的狀态。
2. 和好:指原本關系緊張或争執的人或團體達成共識或恢複友好關系。
3. 共同:指共同、共計合作或擁有某種共同特征。
1. 尊重:指對他人、他們的意見、信仰等持尊重、重視、恭敬的态度。
2. 協調:指使不同的事物、觀點、行動等相互配合、融洽。
3. 和平:指沒有沖突、争鬥或戰争,國家、社會、個體之間和諧的狀态。
1. 沖突:指因利益、觀點、性格等不合而發生争執、對立的狀态。
2. 緊張:指關系或情況緊繃、矛盾激化、不和諧。
3. 敵對:指對立的、敵對的關系,存在敵意或敵對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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