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河市唱戲的藝人。後泛指以樂舞作諧戲的藝人。 宋 王鞏 《聞見近錄》:“﹝河市﹞四方商賈孔道也,其盛非 宋州 比。凡郡有宴設,必召河市樂人,故至今俳優曰河市樂人者由此也。”《詩話總龜》卷二九引 宋 劉攽 《貢父詩話》:“俳優人言河市樂人。説者謂 石駙馬 在南都,其家樂甚盛,詆誚南河市中樂人,故得此名,其不然。”
“河市樂人”是一個具有曆史背景的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有所記載。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該詞最早指宋代河市(位于河邊的市集)中以樂舞、諧戲表演為職業的藝人。其中,“河市”指宋代商賈雲集的繁華市集,“樂人”則指從事表演的藝人。此處的“樂”讀音為“lè”,可能與表演帶來的娛樂性相關。
隨着時間推移,詞義逐漸擴展,泛指所有以樂舞、滑稽表演為業的藝人。例如宋代文獻記載,官方宴會常邀請河市樂人表演,因此該詞也成為俳優(古代滑稽戲演員)的代稱。
個别資料(如)将其解釋為“在喧鬧環境中保持樂觀的人”,但這一說法未見于權威曆史文獻或詞典,可能是對詞語的現代引申或誤讀。建議以宋代文獻及權威詞典釋義為準。
“河市樂人”本為宋代特定職業人群的稱呼,後演變為表演藝人的代稱。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聞見近錄》等原始文獻。
《河市樂人》是一個詞語,由三個字組成。下面分别介紹它們的部首和筆畫:
1. 河:偏旁部首是氵(三點水),總筆畫數為 8。
2. 市:偏旁部首是巾(巾帽),總筆畫數為 5。
3. 樂:偏旁部首是亅(豎橫),總筆畫數為 3。
《河市樂人》這個詞的來源是明代文學家施耐庵的小說《水浒傳》中的故事情節。故事中,梁山泊好漢在江州 河市縣城中舉辦一次盛大的民間樂曲比賽,被稱為《河市樂人》。
關于《河市樂人》這個詞的繁體形式,可以寫作「河市樂人」。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可能與現在有所不同,但《河市樂人》這個詞在不同時期的寫法并沒有具體的記錄。
以下是一些使用《河市樂人》這個詞的例句:
1. 他是真正的河市樂人,能演奏多種樂器。
2. 昨晚我去參加了一個河市樂人的表演,非常精彩。
3. 這座城市以河市樂人而聞名,每年都會舉辦大型音樂節。
一些與《河市樂人》相關的組詞包括:河市、樂器、音樂、表演。
與《河市樂人》意思相近的詞有:樂師、音樂家、藝人。
與《河市樂人》意思相反的詞可以是:樂迷、聽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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