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唐 代一種以歌詠為主,伴隨舞蹈的伎藝。《新唐書·武平一傳》:“伏見胡樂施於聲律,本備四夷之數,比來日益流宕,異曲新聲,哀思淫溺。始自王公,稍及閭巷,妖伎胡人、街童市子,或言妃主情貌,或列王公名質,詠歌蹈舞,號曰‘合生’。” 宋 高承 《事物紀原·博弈嬉戲·合生》:“﹝ 唐 ﹞ 中宗 宴 兩儀殿 ,胡人 襪子 、 何懿 倡‘合生’,歌言淺穢……即是‘合生’之原,起自 唐中宗 時也。”
(2).亦作“ 合笙 ”。 宋 代說書的一個流派。藝人當場指物賦詩,也稱唱題目。其内容滑稽并含諷勸意味的,叫喬合生。 宋 洪邁 《夷堅支乙志·合生詩詞》:“ 江 浙 間路岐伶女,有慧黠知文墨能於席上指物題詠應命輒成者,謂之合生;其滑稽含玩諷者,謂之喬合生。” 宋 灌圃耐得翁 《都城紀勝·瓦舍衆伎》:“合生與起令、隨令相似,各占一事。” 宋 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六月六日崔府君生日二十四日神保觀神生日》:“商謎、合笙、喬筋骨、喬相撲、浪子、雜劇……色色有之。”
合生在漢語詞典中有以下兩種主要釋義:
指兩種不同器官或結構在生長過程中完全愈合,形成不可分離的聯合體。常見于植物形态描述,如花瓣、萼片、雄蕊等合生為筒狀結構。
例證:
菊科植物的花冠常呈合生狀态,形成管狀花。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2版)第3卷,第123頁;《植物學名詞》科學出版社,2018年。
指宋代“說話四家”之一,屬即興表演技藝。藝人根據現場命題,以詩詞、諧谑等形式即席創作,兼具文學性與娛樂性。
例證:
《都城紀勝》載:“合生與起令、隨令相似,各占一事。”
來源:《東京夢華錄注》中華書局,2006年;《宋代文藝綜論》,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
《辭海》(第七版)“合生”詞條;
《中國曲藝通史》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年。
“合生”是一個具有曆史背景的詞語,主要與古代表演藝術相關,在不同時期含義有所演變。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一種以歌詠為主、伴隨舞蹈的伎藝,帶有胡樂元素,流行于宮廷和民間。表演者通過詠唱和舞蹈描述人物情态或王公轶事,形式較為自由。
部分現代資料(如)提到“合生”表示事物相互依存,但此解釋未見于多數權威曆史文獻,可能為引申義或誤傳。建議結合古代藝術背景理解該詞。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新唐書》《夷堅支志》等原始文獻,或參考、7、9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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