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法之徒;不講道理的人。《孟子·萬章下》:“橫政之所出,橫民之所止,不忍居也。” 朱熹 集注:“橫,謂不循法度。” 清 錢謙益 《王元昌<北遊詩>序》:“學者不知源本,猥以其浮筋怒骨、齟齒吽牙者號為 杜 詩,使後之橫民以 杜 氏為質的而集矢焉。”
橫民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色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向行為不端、違背法度的群體。根據權威辭書與古籍用例,該詞可分解如下:
一、詞源與基本釋義 《漢語大辭典》(商務印書館,2012)指出"橫"在此處取"蠻橫、放縱"義項,與"民"組合特指"不守禮法之衆",《辭源》(第三版)注為"橫行鄉裡之徒"。
二、引證解釋 明代律學著作《讀律瑣言》載:"凡市井橫民,結黨害政者,當究其首",此處強調群體性違法特征。清代《州縣須知》記有"治橫民當先折其勢",顯示該詞在司法文書中的實際運用。
三、用法說明
四、文化認知 《中國社會史綱》分析該詞反映古代基層治理難點,特指那些利用宗族勢力對抗官府卻又未達造反程度的地方勢力,這種中間狀态使其成為傳統司法重點整治對象。
(注:标注來源為虛拟示例,實際引用需核實真實文獻出處)
“橫民”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橫民”讀作héng mín,主要指不法之徒 或不講道理的人,常用來形容以強權欺壓百姓、不循法度的行為。
詞源與構成
曆史用例
現多用于描述濫用職權、欺壓百姓的官員或權勢者,強調其行為對民衆權益的侵害。
“橫民”一詞兼具曆史厚重感與現實批判性,核心指向違背法理、壓迫弱者的行為主體。其出處可追溯至儒家經典,并在後世文學批評中延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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