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乎禮儀。《易·乾》:“嘉會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 孔穎達 疏:“‘嘉會足以合禮’者,言君子能使萬物嘉美集會,足以配合於禮。”《後漢書·張霸傳》:“﹝ 張霸 ﹞年數歲而知孝讓,雖出入飲食,自然合禮,鄉人號為‘ 張曾子 ’。” 南朝 齊 王儉 《褚淵碑文》:“ 顔丁 之合禮, 二連 之善喪,亦曷以踰。” 李善 注:“《禮記》:‘ 顔丁 善居喪……’ 鄭玄 曰: 顔丁 , 魯 人也,居喪合禮。”《醒世恒言·張孝基陳留認舅》:“後父母百年後,容毀骨立,喪葬合禮,其名愈著。”
“合禮”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合”與“禮”構成,其核心含義指行為或事物符合傳統禮儀規範與社會倫理準則。以下從詞典釋義、詞源及用法角度展開分析:
基本釋義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合禮”解釋為“合乎禮節;符合禮儀”,強調行為與既定的禮制框架一緻。例如《禮記·曲禮》中“禮從宜,使從俗”即隱含“合禮”需因地制宜的哲學。
詞源與演變
“禮”在甲骨文中為“豊”,象征祭祀器皿,後引申為儀式規範(《說文解字》)。春秋時期,“禮”擴展至社會秩序,如《左傳》載“禮,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此時“合禮”漸成固定搭配,指代對禮制的遵循。
應用場景
現代語境中,“合禮”多用于評價儀式、服飾、言行等是否符合特定文化場景。例如:
權威文獻佐證
朱熹在《朱子語類》中強調“禮者,天理之節文”,指出“合禮”的本質是順應天理人倫;清代張廷玉《明史·禮志》則記載了朝廷修訂禮制時“務求合禮”的編纂原則。
“合禮”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為hé lǐ,意為“合乎禮儀”。以下是詳細解釋:
如需更完整的文獻例句或曆史背景,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相關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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