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諸樂合奏。《儀禮·鄉飲酒禮》:“乃合樂。” 鄭玄 注:“謂歌樂與衆聲俱作。” 賈公彥 疏:“謂堂上有歌瑟,堂下有笙磬合奏此詩。”《孔子家語·觀鄉射》:“閒歌三終,合樂三闋,工告樂備而遂出。” 宋 魏泰 《東軒筆錄》卷四:“至時吏史列坐,合樂終日。”
“合樂”一詞的含義根據語境和讀音不同,可分為以下兩種解釋:
“合樂”的核心含義是“協調融合”,既可指古代禮儀中莊重的音樂合奏,也可引申為現代藝術或體育領域對音樂與動作的配合。具體解釋需結合上下文及讀音判斷。
合樂(hé lè)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合”和“樂”兩個字組成。
“合”字的部首是口字底,總共有6畫;“樂”字的部首是欠字底,總共有7畫。
“合樂”這個詞的來源比較廣泛。一方面,它可以表示人們的歡樂、快樂的狀态,也可以指代某種音樂、歌曲或演奏等藝術形式。另一方面,它也可以表示人們的和諧相處,彼此融洽、友好的關系。
在繁體字中,“合”字的寫法與簡體一緻,“樂”字的寫法為「樂」。
在古代漢字中,“合”字的寫法有一些變化,比如在金文中,它的形狀更加像一個圓形,而在隸書和篆書中,筆畫筆勢則更加方正。相比之下,“樂”字在古代的寫法相對較為穩定,筆畫基本保持一緻。
1. 在音樂會上,歡呼聲和掌聲合樂一片。
2. 這個團隊的氛圍非常和樂融融,每個人都願意互相幫助。
1. 合作:達到共同目标而進行合作。
2. 樂團:由樂器演奏家組成的音樂表演團體。
歡樂、快樂、愉快
不快、痛苦、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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