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trumpeter]∶小號的吹奏者,特指用小號發信號的人
(2) [bugler]∶吹號或吹軍號傳送信號的人
(3) [windjammer]∶軍隊中吹奏號或小號的人
(1).吹號人;部隊中的號兵。 曹禺 《北京人》第三幕:“在蒼茫的暮霭裡,傳來城牆上還未歸營的號手吹着的號聲。”
(2).引申為喚醒人們覺悟的先驅。 馮牧 《不斷革命的戰歌和頌歌》:“ 郭小川 的詩并不盡是傑作……但是,當我們把他比作時代的歌手和號手的時候,我以為并不算誇張。”
以下是關于“號手”一詞的詳細解釋:
“號手”指以吹奏號角或小號為職責的人員,常見于以下三種場景:
號手最早源于軍隊體系,因號角是古代軍隊傳遞指令的核心工具,號手需具備精準的節奏感和快速反應能力,在戰場上承擔指揮調度的重要角色。
在文學作品中,“號手”常被賦予象征意義,例如:
以上解釋綜合自權威詞典及文學注解。若需查看更多信息,可參考(查字典)、(滬江詞典)等來源。
《號手》是指擔任號筒手的人,通常是軍樂隊中的樂器手。
號手的部首是口,總共有7個筆畫。
號手這個詞源于我國古代的軍事制度。軍隊在作戰時候需要有組織地發出號令,而號手就是負責用號筒發出信號的人。因為號筒需要吹奏,所以樂器手也被稱為號手。
號手在繁體字中是「號手」。
根據古代典籍記載,古代號手的寫法是「號手」,使用的是繁體字形。
1. 軍樂隊的號手吹奏出激昂的軍號聲,鼓舞着士兵們的士氣。
2. 音樂會上,號手以娴熟的演奏技巧赢得了觀衆們的掌聲。
1. 號筒:用于發出號令信號的樂器。
2. 口技:指演員使用口腔來表演各種技巧。
號角:通常是指長號、喇叭等樂器,用于發出警報或指揮信號。
聽衆:指聆聽音樂、演講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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