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違犯。倍,通“ 背 ”。《左傳·昭公二十六年》:“慢棄刑法,倍奸齊盟。” 孔穎達 疏:“倍即背也,違背奸犯齊同之盟也。”
《漢語大詞典》及《現代漢語詞典》均未收錄“倍奸”作為獨立詞條。從構詞法分析,“倍”在古漢語中有“違背、背叛”之意,如《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載“倍奸齊盟”;“奸”則包含“邪惡詐僞”之義,如《說文解字》釋為“犯姦也”。二字連用可能構成同義複詞,表達“雙重背信”或“嚴重欺詐”的疊加含義,但該用法未見于主流典籍。
《辭源(修訂本)》第三冊第2358頁記載“倍”通“背”的用法,可參考《尚書·周書·呂刑》中“罔不寇賊,鸱義奸宄,奪攘矯虔”的句式結構。建議結合具體語境考察該詞的實際含義,若屬古籍用詞,可查閱中華書局《十三經注疏》或上海古籍出版社《諸子集成》等權威注本。
“倍奸”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現代漢語中“倍奸”已非常罕見,僅出現在古籍或相關研究中。如需理解具體語境,需結合上下文分析其指代的“違犯”對象(如法律、盟約等)。
若有更具體的古籍例句或研究需求,可進一步提供文本以便深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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