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代于正規軍以外,就地征選丁壯訓練成地方武裝,謂之團練,其兵丁稱“練丁”。《清史稿·兵志四》:“旋 兩江 總督 曾國藩 覆陳:‘團練之設,隻能防小支千餘之遊匪,不能勦大股數萬之悍賊。其練丁之口糧,若太多,則與募勇之價相等,不必僅以團名;若太少,則與官勇之餉迥殊,不能得死力。’”《中國民間故事選·魯王和他的小黃馬》:“ 李鴻章 領旨後,便每天每日,買洋炮、購洋槍、募兵勇、辦練丁,忙個不休,連他祖宗是誰他都忘了。”
"練丁"是清代至民國初期的地方武裝組織成員,專指由地方官府或鄉紳招募、訓練的民兵隊伍。該詞由"練"(操練、訓練)和"丁"(成年男子)組合而成,特指通過軍事訓練的青壯年民夫。其核心特征包含三方面:
組織性質
屬于非正規軍的地方防衛力量,主要承擔保境安民、緝捕盜匪、協防官軍等職責。根據《清史稿·兵志》記載,這類武裝多由地方官員奏請組建,糧饷由民間攤派。
曆史沿革
起源于嘉慶年間鎮壓白蓮教起義時推行的"堅壁清野"政策,至鹹豐朝因太平天國運動擴大規模。光緒末年《各省巡防隊章程》頒布後,逐步被新式警察和巡防營取代。
職能演變
初期側重軍事協防,後期衍生出征收賦稅、押運官糧等行政輔助功能。民國《縣保衛團法》實施後,相關建制徹底消亡。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無實際使用價值,僅存于曆史文獻與區域性方言殘留表述中。
根據多個權威來源的考證,“練丁”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一、清代地方武裝兵丁(主要含義)
基本定義
“練丁”是清代在正規軍之外,由地方征召壯丁訓練組成的武裝力量,屬于“團練”組織的成員。其職責主要是維護地方治安,防禦小規模匪患。
曆史背景
起源于太平天國時期,因正規軍不足,清政府允許地方自組武裝。例如曾國藩曾指出:“團練隻能防小股遊匪,無法對抗大規模敵軍”,并提到練丁的糧饷标準直接影響戰鬥力。
組成與特點
二、成語引申義(較少見) 在部分現代詞典中被解釋為“勤奮努力”的象征,如“像農夫般勞作”(“練”指刻苦,“丁”指勞動者)。但此用法缺乏明确曆史文獻支撐,可能為現代引申義。
注意:如需學術引用,建議優先采用清代兵制相關釋義,并參考《清史稿》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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