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lete;omit;leave out]離開需要的或被期望的地方或位置
略去了兩行
“略去”是一個動詞短語,意為“省略、去掉”,指在表達或記錄時主動舍棄某些内容,通常是為了簡潔或突出重點。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略”指簡省、簡化,“去”表示去除,組合後強調主動删減。例如:“報告中略去了技術細節,隻保留結論部分。”
常見用法
使用場景舉例
近義詞與反義詞
注意事項
需根據語境判斷是否適合省略,避免因略去關鍵信息導緻誤解。例如合同條款不可隨意略去。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語境中的用法,可提供例句以便分析。
《略去》這個詞是由“略”和“去”兩個漢字組成的,它是一個成語,表示省略或不去做某事。在現代漢語中,它常常用來指代跳過某個步驟、省去某個環節、不去介紹或不去做某事。
下面是它的拆分部首和筆畫:
略:部首“田”,總筆劃數為8
去:部首“口”,總筆劃數為5
《略去》這個成語來源于古代漢語,最初的寫法是“略巨”,意為簡略而過,忽略掉巨細之處。
在繁體字中,略去的寫法為「略去」,與簡體字一緻。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略去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但其含義并未改變。
一些例句:
1. 摘要中略去了部分詳細信息。
2. 為了節省時間,我們可以略去這個步驟。
3. 他對這個問題隻字未提,略去了重要的事實。
一些與「略去」相關的組詞和表達:
1. 略微:稍微,微不足道。
2. 略有:稍有,有一點。
3. 忽略:不注意,不重視。
與「略去」相反的詞:
1. 詳述:詳細介紹,不略過。
2. 不省:不省去,不略去。
3. 照顧到:考慮到所有的細節,不略去。
總之,「略去」是一個表示省略或不去做某事的成語。通過拆分部首和筆畫,我們可以更好地理解這個成語的構成和含義。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與簡體字一緻。而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可能會有一些變化。一些例句、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也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和運用這個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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