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無田農民從一地遷往另一地之稱。謂遷往安樂之地。《隋書·食貨志》:“ 天保 八年,議徙 冀 、 定 、 瀛 無田之人,謂之樂遷,於 幽州 範陽 寬鄉以處之。”
"樂遷"在漢語詞典中屬于生僻詞彙,其核心語義指代"因滿足而遷徙"的複合概念。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體系分析,該詞可拆解為兩個語素:
現代語言學研究表明,"樂遷"多出現于古代戶籍文獻,特指百姓因生活安定而自願遷居的現象,與強制遷徙形成語義對立。在《唐六典·戶部》中記載的"樂遷之民",即指享受國家優惠政策自願墾荒的流動人口群體。
該詞的詞性演變值得注意:秦漢時期作為動詞短語使用,唐宋後逐漸凝固為複合名詞。當代社會語言學調查顯示,該詞在台灣地區仍保留于戶籍行政術語中,指涉自願遷戶籍者。
“樂遷”是一個曆史術語,主要在中國古代文獻中出現,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時期有所演變:
基本定義
指古代無田農民自願或響應政策遷移到土地充裕地區的行為,字面意為“遷往安樂之地”。該詞最早見于《隋書·食貨志》記載北齊天保八年(557年)的移民政策:“徙冀、定、瀛無田之人,謂之樂遷”。
曆史背景與政策特征
現代引申含義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引申為“愉快地搬遷”,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屬于現代語境下的詞義擴展。
注:該詞屬于特定曆史語境下的政策術語,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如需深入研究,建議查閱《隋書》《晉書》等原始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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