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樂懸 ”。1.指懸挂的鐘磬類樂器。《周禮·春官·小胥》:“正樂縣之位,王宮縣,諸侯軒縣,卿大夫判縣,士特縣,辨其聲。” 鄭玄 注:“樂縣,謂鐘磬之屬縣於筍虡者。” 唐 高彥休 《阙史·太清宮玉石像》:“ 長安 重建 太清宮 ,琢玉石為 元元皇帝 真像,雕鐫之麗,不類人工,列太常樂懸,服天子袞冕。”《清史稿·禮志八》:“傳臚日,設鹵簿,陳樂懸,王公百官列侍。”
(2).也以指鐘磬之樂。 唐 白居易 《霓裳羽衣歌和微之》:“娉婷似不任羅綺,顧聽樂懸行復止。”
(3).指懸挂鐘磬之類樂器的架子。《舊唐書·音樂志二》:“樂縣,橫曰簨,豎曰簴。”《明史·樂志一》:“特鐘、特磬宜造樂懸,在廟廷中,周旋未便,不得更製。”
樂縣是漢語中具有雙重釋義的複合詞,需結合曆史語義及典籍用例分析。
音樂術語
在《漢語大詞典》中,“樂縣”(yuè xuán)指古代懸挂鐘、磬等樂器的架子,屬禮樂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禮記·明堂位》記載“夏後氏之龍簨虡,殷之崇牙,周之璧翣”,鄭玄注“簨虡”即“樂縣”,指懸挂樂器的橫梁與立柱。此義項中,“縣”通“懸”,《說文解字》釋“縣”為“系也”,與懸挂動作直接關聯。
地名簡稱
“樂縣”亦為“樂亭縣”的簡稱,屬河北省唐山市轄域。《中國地名語源詞典》指出,其名源于唐代“樂安亭”,後演變為“樂亭”,民間口語中常簡作“樂縣”。此處“樂”讀作“lè”,取安樂、祥和之意。
詞義演變
從甲骨文至金文,“樂”字本義為樂器,後引申為音樂及愉悅情緒;“縣”由“懸挂”本義派生出行政區域名稱(如秦代郡縣制)。二者組合後,因語境差異産生不同釋義,需結合《古代漢語詞典》及曆史文獻具體分析。
“樂縣”一詞在不同語境下有不同含義,需結合具體用法區分:
一、詞語本義()
基本解釋
指古代懸挂的鐘磬類樂器,也代指鐘磬之樂或懸挂樂器的架子。
例如《周禮》中記載:“正樂縣之位,王宮縣,諸侯軒縣”,描述不同等級對應的樂器懸挂方式。
延伸含義
二、現代地名()
河北省樂縣
位于京津城市群腹地,是交通樞紐,擁有長城遺址、紅色革命根據地等曆史資源。
河南省南樂縣
建縣曆史超1100年,屬暖溫帶季風氣候,名稱源于五代時期避諱改名,現為濮陽市下轄縣,人口超50萬。
提示:若需進一步了解某類含義的細節(如古籍例證或具體縣域信息),可參考對應标注的網頁來源。
本根鼈岩脖子拐長圓宸廑充朝從長計議打茶圍膽大心粗電鈴地方第三者對枰鵝毛脡防衞方趾圓顱翻眼發嘔分裱官拘官養詭行黃金時代歡設戶曹尚書恢發截趾適屦浸薰恐逼口哕狼多肉少吏戎陋體毛铢秘固鬧手扒犁盆成辟口憑淩欠抑遷鸎清明上河圖勤力商市身口詩課失身首款豎笠司蠹絲繭天藻貼己頽放頹折聞風破膽橡實小録系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