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 晉 雷煥 。 雷煥 曾為 豫章 豐城 縣令,故稱。 唐 鮑溶 《寄福州從事殷堯藩》詩:“ 雷令 劍龍知去未,虎夷雲鶴亦來無。”參見“ 雷氏劍 ”。
(2).雷公的命令。 元 吳昌齡 《張天師》第三折:“臣敢不啟奏玄空,急揚雷令,招接天庭,奉行攝勘。”
"雷令"一詞在漢語中屬于古語詞彙,其含義可從字面及引申義兩個層面解析,主要見于古代文獻及宗教文化語境:
雷神的指令
指神話中司雷之神(如雷公、雷部諸神)發出的命令。古人認為雷霆乃天神意志的體現,故稱"雷令"。
例證:清代紀昀《閱微草堂筆記》載:"雷令誅邪,迅不及掩。"(指雷神下令誅殺邪祟,速度極快)
雷部神将的職能
道教文化中,"雷令"特指雷部神将執行天罰的職權。如"五雷令"為道教法器,象征召遣雷神的符令。
來源:《道法會元》載雷部神将"執雷令以巡寰宇,掌天刑而懲奸惡"。
不可違抗的權威命令
因雷霆象征天威與迅疾,"雷令"引申為必須立即執行的嚴令,常見于古代公文或軍事語境。
例證:
結合"天打雷劈"的民間信仰,"雷令"承載代天行罰的倫理觀念,如關漢卿雜劇《窦娥冤》以"雷令"喻天理昭彰。
道教符箓中的"雷令"符文(如"敕召雷神"令),被視為溝通雷部神将的媒介,見于《正統道藏》符圖典籍。
權威參考文獻:
“雷令”是一個漢語詞語,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雷煥是晉朝人,曾任豫章豐城縣令,因此被稱為“雷令”。這一用法多見于古代文獻,如唐代詩人鮑溶的詩句“雷令劍龍知去未,虎夷雲鶴亦來無”,借其身份表達對曆史典故的引用。
“雷令”也指神話中雷神(雷公)的指令,常用于形容自然或神靈的威嚴。例如元代雜劇《張天師》中有“急揚雷令,招接天庭”的描述,體現其與宗教、神話的關聯。
部分詞典(如查字典)提到“雷令”可引申為“雷厲風行的命令”,形容權威且緊急的指令,例如“雷令風行,不允許有任何偏差”。但這一用法更接近成語“雷厲風行”的簡寫,需結合語境區分。
以上解釋綜合了曆史、神話及現代引申義,需根據具體語境判斷其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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