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貪贓枉法的官吏。《水浒傳》第五八回:“濫官害民賊徒!把我全家誅戮!今日正好報仇雪恨!”《水浒傳》第六五回:“蓋為朝廷不明,縱容濫官當道,污吏專權,酷害良民,都情願協助 宋江 ,替天行道。” 清 程穆衡 《水浒傳注略》:“濫官, 宋 時口語,以居官縱淫為濫。”
“濫官”是漢語中的一個曆史詞彙,主要指貪贓枉法、行為不端的官吏,常見于古典文學作品和史籍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
指利用職權謀取私利、殘害百姓的官吏,常與“污吏”連用(如“濫官污吏”)。該詞帶有強烈貶義,多用于揭露封建官場腐敗現象。
詞源與演變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例,可參考《水浒傳》相關章節或古代注疏資料。
濫官是指那些品德低劣、貪污腐化、糟蹋職權、任人唯親、無視法紀、草菅人命的官員。
濫官的漢字由“水”和“官”兩個部分組成。部首“水”代表水流,與潤澤、清廉的形象相關;部首“官”代表官職、政府,與官員的身份相關。
濫官的筆畫分為9畫,其中部首“水”的筆畫為4畫,部首“官”的筆畫為5畫。
濫官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最早出現在《左傳·僖公三十一年》中。在繁體字中,濫官的“濫”字寫作「濫」。
在古時候,濫官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根據考古發現的甲骨文和金文,濫官的寫法可能是「臤」,其意義與現代濫官相似。
1. 這位官員完全不顧民生,隻顧自己的私利,真是個徹頭徹尾的濫官。
2. 在廉政建設中,我們要嚴肅查處濫官,保護人民的利益。
濫官沒有常用的組詞,因為它本身已經是一個固定的詞彙。
濫官的近義詞有貪官、腐敗官員、暴君等。
濫官的反義詞是廉潔、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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