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撤回訴狀。《元典章·刑部六·雜例》:“原告人自願攔告休和。”
“攔告”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lán gào,其核心含義為撤回訴狀,主要用于古代法律語境。以下為詳細解釋及補充信息:
基本定義
指訴訟中的原告自願撤銷或撤回已提交的訴狀。這一行為常見于古代司法程式,如元代法律文獻《元典章·刑部六·雜例》記載:“原告人自願攔告休和。”(“休和”即和解)
語境與用法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司法程式,可參考《元典章》等史料原文。
《攔告》是一個常見的詞語,主要用于指勸阻、警告某人,阻止其做某事。可以表示制止、警示、勸阻的含義。
《攔告》的部首是“扌”和“言”,部首“扌”表示手,部首“言”表示言語。總共有10畫。
《攔告》的來源比較簡單,由“攔”和“告”兩個漢字合并而成。其中,漢字“攔”表示攔截、阻擋,漢字“告”表示告訴、警告。
在繁體字中,《攔告》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沒有特别的變化。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常常會有些變化。《攔告》在古代寫作“攔告”,出現了一些細微的差别。但整體上,漢字的基本含義沒有改變。
1. 他及時攔告了正在執行危險動作的人。
2.警察在電視上攔告了市民們不要參與非法活動。
1. 攔截:制止、阻擋。
2. 告知:傳達、通知。
3. 警示:提醒、警告。
4. 勸阻:勸告不要做某事。
1. 告誡:警告、告示。
2. 勸告:勸說、勸導。
3. 阻止:制止、攔阻。
1. 歡迎:接納、迎接。
2. 鼓勵:激勵、鼓舞。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