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插入其他情由,把原來的事情岔開。《初刻拍案驚奇》卷十七:“我和你又無實跡憑據,隨他説長説短,官府不過道是攔詞抵辯。”
(2).呈請官府準許自行調解案件的狀子。《儒林外史》第五回:“隻消央個人去把告狀的安撫住了,衆人遞個攔詞,便歇了。”
“攔詞”是古代漢語中的特定用語,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岔開原事
指在對話或叙述中插入其他情由,将原本讨論的事情轉移方向。例如:《初刻拍案驚奇》中提到通過“攔詞”來分散注意力或轉移話題,避免直接沖突。
調解案件的狀子
指古代向官府遞交的申請自行調解糾紛的文書。如《儒林外史》中描述衆人通過“遞攔詞”請求官府暫停審理案件,私下和解。
現代漢語中“攔詞”已較少使用,但“攔”的阻止含義仍常見(如“攔截”“阻攔”),而“詞”在“狀詞”“呈詞”等詞中保留文書相關的用法。
如需進一步了解“攔”的單字釋義,可參考其字形演變及古籍用例。
攔詞是一個漢字詞語,具有動詞性質。它的意思是阻擋、攔截、阻止他人說話或繼續說下去。
攔這個字包含了三個部首,分别是手部、戈部、弓部。它的總的筆畫數是8畫。
攔字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最初為甲骨文形态。後來,它經曆了演變,成為現在常見的字形。在繁體字中,攔字的寫法為攔。
在古代,攔字的寫法和現代略有不同。古時的寫法為「闌」,彎曲的樣子更為明顯,形狀像是一個戈旁和兩個手旁構成的。
1. 我們不能攔住别人的嘴言,但可以控制自己的耳聽。
2. 别攔我,我要向前走。
組詞:攔截、攔阻、攔路、攔堵。
近義詞:扼制、阻止、抑制、禁止。
反義詞:放行、通過、許可、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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