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鄰近。 清 歸莊 《送顧甯人北遊序》:“公子者,素倚其父與伯父之勢,淩奪裡中,其産逼鄰 寧人 ,見 顧氏 勢衰,本蓄意吞之。”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看審贅說》:“與 東振 逼鄰而遠交 玉海 。”
“逼鄰”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鄰近”,具體解釋如下:
多用于古代或書面語境,描述地理、人際或勢力範圍的相鄰關系,可能隱含因接近而産生的沖突或影響(如土地争奪)。
鄰近、毗鄰、接壤(需根據語境選擇,如“毗鄰”更中性,“逼鄰”可能隱含被動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該詞在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漢典》或清代文集中的用例。
逼鄰是一個漢語詞語,形容一個人或一個集體通過行動或言語等方式對鄰居施加壓力,強迫其做出某種回應或行為。逼鄰的行為往往令對方感到不悅或被迫采取一些不情願的舉動。
拆分部首和筆畫逼鄰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分:辶和女。其中,辶是指“辶字旁”,表示與行為有關的意思,女是指“女字旁”,表示與女性有關的意思。總共有12個筆畫,其中包括橫、豎、撇和捺等。
來源和繁體逼鄰一詞最早出現在中國的古代文獻中,主要是指在古代農村社會中,人們之間因為權益、土地等問題而引發的鄰裡糾紛。在繁體字中,逼鄰的寫法與簡體字一樣。
古時候漢字寫法在古時候,逼鄰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它是由部首辶和女組成,辶位于上面,女位于下面。這是漢字書寫的一種古老形式,現在已經很少使用了。
例句1. 他總是在晚上開派對,音樂聲把鄰居逼得不得安甯。
2. 他們的庭院中的高牆逼得鄰居們無法享有陽光和自由。
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組詞:逼迫、逼近、鄰居。
近義詞:逼迫、強迫、迫使。
反義詞:友好、和睦、和諧。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