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夔 與 師曠 的并稱。 夔 , 舜 時樂官;曠, 春秋 晉 樂師。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知音》:“洪鐘萬鈞, 夔 曠 所定。”
夔曠是漢語中的一個複合詞,由兩位古代著名音樂家的名字組合而成,用以泛指精通音律或技藝超凡之人。其核心含義與典故如下:
夔(Kuí)
指舜帝時期的樂官夔。據《尚書·舜典》記載,夔受命“典樂”,掌管音樂教化,以“擊石拊石,百獸率舞”展現其非凡的音樂才能。後世将其視為音樂始祖之一。
來源:《尚書·舜典》(中華書局點校本)。
曠(Kuàng)
指春秋時期晉國樂師師曠。他精通音律,辨音能力極強,《淮南子》稱其“師曠之聰,合八風之調”,并留下“師曠鼓琴”等典故。
來源:《淮南子·原道訓》(上海古籍出版社)。
“夔曠”合用最早見于典籍,如《荀子·勸學》中“夔曠之聰”的表述,意為兼具夔與師曠的卓絕技藝,後引申為:
例證:
《抱樸子·外篇·廣譬》:“夔曠之耳,離婁之目,不能強察于幽冥。”
——以“夔曠”代指超凡的聽覺辨識力。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定義:“夔與師曠的并稱。二人皆古之善樂者。後借指精通音樂或技藝卓絕之人。”
來源: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釋義:“夔和師曠,均為古代著名樂師。後用以稱譽精通音律者。”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夔曠”承載了中國古代對藝術精神的推崇:
此類引用印證了“夔曠”在傳統文化中的權威符號意義。
“夔曠”是一個具有雙重含義的詞彙,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基本解釋
“夔曠”是古代兩位著名樂官的合稱:
使用場景
多用于文學或曆史語境中,形容精通音律之人,或代指音樂造詣高深的典範。
例句:南朝劉勰《文心雕龍·知音》提到“洪鐘萬鈞,夔曠所定”(),強調二人對音律的權威性。
部分詞典(如)提到“夔曠”可形容山勢高聳遼闊,但此用法較少見,且未見于多數權威文獻。可能為引申義或誤傳,需謹慎使用()。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文心雕龍》等古籍或權威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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