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剖割。 南朝 宋 顔延之 《重釋何衡陽書》:“何必以刲刳為禀和之性,爓瀹為翼善之具哉。” 南朝 梁 沉約 《均聖論》:“ 禹 、 湯 、 文 、 武 ,并受刲刳; 周公 、 孔子 ,俱入鼎鑊。” 清 褚人穫 《堅瓠馀集·聚寶盆》引《挑燈集異》:“見漁翁持青蛙百餘,将事刲刳。 萬山 感悟,以鏹買之,縱於池中。”
“刲刳”是由“刲”與“刳”組成的聯合式古漢語動詞,最早見于《周易》《周禮》等先秦文獻,其核心含義指宰殺牲畜并剖解軀體的行為,後引申為對生命體的切割或抽象層面的剖析。
1. 單字訓诂
2. 複合詞義 二字連用形成遞進式動作:先刺殺再剖解。《周易·歸妹》爻辭“士刲羊,無血”與《黃帝内經·靈樞》中“刳破腹背,抽割積聚”的記載,完整呈現了從宰殺到解剖的操作過程。
3. 引申運用 在哲學典籍中,“刲刳”被賦予抽象義,喻指對事物本質的深入剖析。如宋代理學家以“刲刳其外誘之私”形容剝離表象探究真理的思維活動(《朱子語類》卷十二)。
由于未搜索到與“刲刳”直接我将根據漢字構詞法和單字釋義進行解析:
刲(kuī) 本義為用刀刺殺、割取,特指古代祭祀時宰殺牲畜的行為。如《周易》中“士刲羊”即指宰羊獻祭,後引申為一般的切割動作。
刳(kū) 本義為剖開、挖空。《莊子》中“刳木為舟”即指将整木挖空作船,後引申為徹底剖析或掏空的動作,如“刳心”表示挖出心髒。
組合推測 “刲刳”可能是并列結構的複合詞,綜合了“刺殺割取”與“剖開挖空”的雙重含義,或用于描述古代某種特定工藝(如祭祀處理犧牲、木器加工)。但因缺乏文獻用例,具體語境含義需結合上下文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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