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誇耀争競。 宋 範仲淹 《宋故太子賓客謝公神道碑銘》:“人必誇競,我休而靜,其道迺勝。”
誇耀、競争。《後漢書·梁冀傳》:“ 冀 乃大起第舍,而 壽 亦對街為宅,殫極土木,互相誇競。”《隋書·長孫晟傳》:“ 宣帝 時, 突厥 攝圖 請婚于 周 ,以 趙王 招 女妻之。然 周 與 攝圖 各相誇競,妙選驍勇充使者,因遣 晟 副 汝南公 宇文神慶 送 千金公主 至其牙。” 唐 楊於陵 《祭權相公文》:“将所以懲止誇競,儀刑搢紳。”
“誇競”是一個由“誇”和“競”組合而成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誇耀與競争并存的行為,具體解釋如下:
“誇”指贊美、炫耀,“競”指競争、争勝。兩者結合後,形容人們通過相互誇獎或自我展示來彰顯能力,同時形成競争關系。例如在群體中,個體可能通過誇耀自身成就或才華,激發他人效仿或超越,形成良性或非良性的互動。
該詞多用于描述帶有競争性的自我展示場景,如職場表現、學術成果發布等。需注意語境差異:古代多含貶義(如攀比浮華),現代可中性化使用,指代積極的能力競争。
“競”單獨使用時,本義為“比賽、争勝”(如“競技”“競争”),而“誇競”更強調競争過程中伴隨的誇耀行為,二者結合形成動态互動關系。
誇競(kuā jìng)是一個漢字詞彙,表示争論或比較誰更優秀、更出色。這個詞通常用來描述一種競争性的誇獎或比較。
誇競的部首是⺢(立字旁),由丨和立組成。誇競的總共有12個筆畫。
誇競來源于《說文解字》。誇的本義是“大”,表示程度的增加;競的本義是“争”,表示争奪勝負。誇競的組合意義源于誇耀的争論。
誇競的繁體字為「誇競」。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誇競的寫法略有不同,誇字在上面加了一個“小”字旁,表示程度更大;競字在上面加了一個“力”字旁,表示争奪勝負。整體寫法為「ㄎㄨㄚˉ」。
1. 他們倆在工作中常常誇競,争取成為最佳員工。
2. 這兩個同學之間的誇競使得他們的友情更加緊密。
1. 誇贊:表達贊美或稱贊的話語。
2. 競争:為了争奪某種利益或地位而進行的活動。
1. 比賽:指在特定規則下進行、以比分、成績等為标準判斷勝負的活動。
2. 競賽:指通過較量求勝的比賽活動。
1. 合作:指在共同目标下協同努力、互相支持。
2. 合諧:指事物之間和諧相處、不争不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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