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恣意行事。《呂氏春秋·行論》:“執民之命,重任也,不得以快志為故。故布衣行此,指於國,不容鄉曲。” 陳奇猷 校釋:“此文‘快志’謂恣意而行以快其意,與‘高節厲行,獨樂其意’不同,故布衣亦不得以快志為故也。” 明 李東陽 《壽祭酒羅先生七十詩序》:“其快志遂意,惟所欲為而莫之遏。”
“快志”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兩種解釋方向,需結合文獻來源和權威性綜合判斷:
主流解釋:恣意行事
根據《呂氏春秋·行論》及明代李東陽的文獻記載,“快志”指不顧規則或後果,僅憑個人意願行事。例如“不得以快志為故”(《呂氏春秋》)強調執政者不可肆意妄為。陳奇猷校釋進一步說明,“快志”與“高節厲行”形成對比,特指通過放縱行為滿足私意的負面含義。
現代延伸解讀:急切追求目标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志向迫切”,即急切追求抱負的狀态。例如“快志遂意”可能被理解為迅速實現目标。但這一釋義缺乏古籍支持,可能是基于字面的現代引申。
使用建議:
若有進一步考據需求,可參考《呂氏春秋》原文及陳奇猷校釋。
《快志》這個詞是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具有積極向上的意義。其中,《快》指快樂、喜悅、愉快等心情和狀态,而《志》指意願、決心、追求等方面的意思。因此,《快志》可以理解為追求快樂、積極向上和抱有理想、有決心的心态和态度。
《快志》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忄(心的變形)和心,其中忄表示心,心表示心态。根據部首的不同,可以了解到詞義的一些相關意義。
同時,《快志》這個詞的拆分筆畫為7畫,其中《快》的拆分為2畫,忄為1畫,另外,《志》為5畫,心為4畫。
《快志》是中國文化中的一種價值觀和情感态度。這個詞出自《論語·子罕》一章,其中孔子對學生子貢說:“志于道,據于德,依于仁,遊于藝。”意思是人們應該有追求道德、依靠仁愛、追求藝術的志向。
《快志》這個詞的繁體字為「快志」,字形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方式有所不同。對于《快志》這個詞,古時候的寫法可能有所差異,但基本上仍然保持了《快》和《志》的字義和意思。
1. 他一直懷揣着《快志》前行,無論遇到什麼困難,都能保持樂觀的心态。
2. 通過不懈努力,他終于實現了自己的《快志》,成為了一名優秀的科學家。
與《快志》有關的組詞有:快樂、志願、心态、決心、追求等。
與《快志》有相似意義的詞語有:樂志、豪志、積極向上等。
與《快志》有相反意義的詞語有:憂愁、無志、消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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