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恣意行事。《呂氏春秋·行論》:“執民之命,重任也,不得以快志為故。故布衣行此,指於國,不容鄉曲。” 陳奇猷 校釋:“此文‘快志’謂恣意而行以快其意,與‘高節厲行,獨樂其意’不同,故布衣亦不得以快志為故也。” 明 李東陽 《壽祭酒羅先生七十詩序》:“其快志遂意,惟所欲為而莫之遏。”
“快志”是一個由古漢語延伸而來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義拆分與文獻用例兩個角度分析。
一、詞義解析 “快”在《說文解字》中釋為“喜也”,本義指心情愉悅,引申為暢快、痛快之意;“志”在《康熙字典》中解作“心之所之也”,指向内心的志向或意願。二字組合後,“快志”可理解為:①暢達順遂的心意;②痛快實現志向的狀态。
二、文獻溯源 該詞在先秦典籍中偶有出現,如《莊子·外物》注疏本載有“快志者,猶縱心也”的解讀,指不受拘束的精神狀态(來源:中華書局《莊子集釋》)。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中論及“快意”時,亦旁及“快志”概念,強調其“心意通達而不滞”的特性(來源: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
三、現代語義 在《漢語大詞典》(第二版)中,“快志”被列為曆史詞條,釋義為“稱心如意的志向”,特指通過正當途徑達成理想的心理體驗(來源:商務印書館辭書研究中心編撰)。需要注意的是,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于文言色彩濃厚的語境中。
“快志”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兩種解釋方向,需結合文獻來源和權威性綜合判斷:
主流解釋:恣意行事
根據《呂氏春秋·行論》及明代李東陽的文獻記載,“快志”指不顧規則或後果,僅憑個人意願行事。例如“不得以快志為故”(《呂氏春秋》)強調執政者不可肆意妄為。陳奇猷校釋進一步說明,“快志”與“高節厲行”形成對比,特指通過放縱行為滿足私意的負面含義。
現代延伸解讀:急切追求目标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志向迫切”,即急切追求抱負的狀态。例如“快志遂意”可能被理解為迅速實現目标。但這一釋義缺乏古籍支持,可能是基于字面的現代引申。
使用建議:
若有進一步考據需求,可參考《呂氏春秋》原文及陳奇猷校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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