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匪寇盜賊。 唐 韓愈 《汴州東西水門記》:“乃作水門,為邦之郛,以固風氣,以閈寇偷。”
“寇偷”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kòu tōu,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基本含義
指“匪寇盜賊”,即強盜、竊賊或入侵的敵人。其中:
文獻出處
該詞最早見于唐代韓愈的《汴州東西水門記》:“乃作水門,為邦之郛,以固風氣,以閈寇偷。” 此處指建造水門以防禦盜賊侵擾。
使用場景
擴展說明
部分詞典将其歸類為成語,但更常見的是作為普通詞語使用,需結合語境判斷具體指代(如盜賊群體或偷盜行為)。
《寇偷》是指偷盜行為的總稱,包括搶劫、竊取財物等非法行為。這個詞在日常生活中用來形容那些損害他人利益、偷竊他人財物的犯罪行為。
《寇偷》由兩個漢字組成:
- 寇:左邊是字頭冫(冬字的變體),右邊是口,表示惡勢力、惡賊。它的拆分部首是寶蓋頭(宀),由冫和口組成,寶蓋頭表示居住的地方。
- 偷:左邊是亻(人的簡化形式),右邊是俞,表示手藏在女子裙中欲行竊盜。它的拆分部首是人旁(亻),表示人類。
兩個漢字的總筆畫為5+10=15個筆畫。
《寇偷》這個詞的來源較為古老,最早見于《尚書·泰誓》。繁體字形為「寇偸」,與簡體字形相似,隻是在「偷」字的上邊多了一個部首「寇」的上半部分。
在古時候,「寇」的字形有兩種寫法:
1. 第一種寫法是把「冫」放在「口」的上面,表示惡賊藏在圍牆裡面。
2. 第二種寫法是将「冫」放在「口」的旁邊,表示惡賊拿着刀進入圍牆。
1. 他被指控為一名《寇偷》犯,因為他在商店中偷竊了許多貴重物品。
2. 這個城市的警察部門加大力度打擊《寇偷》犯罪行為,确保市民的財産安全。
寇賊、偷盜、行竊、搶劫、偷窺
盜竊、竊取、搶奪、偷盜、掠奪
歸還、歸還、還賊、還竊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