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切脈,診脈。《漢書·王嘉傳》:“前 東平王 雲 與後 謁 祝詛朕,使侍醫 伍宏 等内侍案脈,幾危社稷。” 顔師古 注:“案謂切診也。”
(2).依據脈息。《後漢書·方術傳下·華佗》:“有 李将軍 者,妻病,呼 佗 視脈。 佗 曰:‘傷身而胎不去。’将軍言閒實傷身,胎已去矣。 佗 曰:‘案脈,胎未去也。’”
“案脈”是一個具有雙重含義的詞彙,具體解釋需結合不同語境:
作為成語使用時,含義轉為“查案尋脈,探究事情根源”,比喻通過細緻調查揭示真相。該用法源自古代官員審案時梳理案件脈絡的行為,現多用于法律、刑偵或日常問題分析場景。
《案脈》(àn mài)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字組成。
拆分後,它的部首分别是"⺈"(刀)和"月",它總共有9個筆畫。
《案脈》一詞源于古代的法律術語,原指根據案情追究案件的脈絡和線索。後來,這個詞開始引申為追查事件的經過和事實真相的意思。
在繁體字中,"案脈"的寫法和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案脈"的寫法并沒有太大變化,隻是一些筆畫的書寫方式略有不同。
1. 律師通過調查案脈,找到了犯罪嫌疑人。
2. 他深入研究案脈,終于揭示了事件的真相。
1. 案件 (àn jiàn): 法律事件或問題。
2. 脈絡 (mài luò): 事情發展的脈絡和線索。
1. 案情 (àn qíng): 案件的情況和細節。
2. 細節 (xì jié): 事情的具體情節和細節。
1. 非案 (fēi àn): 不是法律案件。
2. 脈缐 (mài xiàn): 沒有發展和推進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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