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houlder to shoulder] 并肩,也比喻地位相等
比肩而立。——《漢書·路溫舒傳》
與同郡陸遜、 蔔靜等比肩齊聲矣。——《三國志·吾粲傳》
(1).并肩。《淮南子·說山訓》:“三人比肩,不能外出戶。” 唐 白居易 《長相思》詩:“願作遠方獸,步步比肩行。” 清 吳蔚光 《西江月》詞:“對面繡棚坐處,比肩鈿檻行時。” 清 沉複 《浮生六記·閨房記樂》:“遂與比肩調笑,恍同密友重逢。”
(2).并列,居同等地位。《後漢書·劉瑜傳》:“今中官邪孽,比肩裂土,皆競立胤嗣,繼體傳爵。” 北齊 顔之推 《顔氏家訓·省事》:“此乃僥倖之徒,不足與比肩也。” 元 辛文房 《唐才子傳·沉佺期》:“語曰:‘ 蘇 李 居前, 沉 宋 比肩。’” 清 戴名世 《<齊讴集>自序》:“蓋餘之志,欲入山窮居,專精思慮,以務比肩於古人。” 陳毅 《遊桂林》詩:“ 西哈努克 親王為我言,曾遊世界諸名勝,無一可與 桂林 相比肩。”
(3).指地位同等之人。《續資治通鑒·宋太祖建隆元年》:“朝廷大臣,皆我之比肩也。” 明 羅貫中 《風雲會》第二折:“公卿大臣,皆我比肩,汝等勿得淩暴及動擾黎民。”
(4).一個連接一個。形容衆多。《荀子·非相》:“棄其親家而欲奔之者,比肩竝起。” 漢 王充 《論衡·效力》:“ 殷 周 之世,亂迹相屬,亡禍比肩,豈其心不欲治乎?”《北齊書·恩倖傳序》:“封王者接武,開府者比肩。”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正緯》:“至於 光武 之世,篤信斯術,風化所靡,學者比肩。” 宋 司馬光 《辭知制诰第九狀》:“若以為非臣不可為,則方今辭臣滿朝,英俊比肩,舉而用之,無不稱職。”
(5).即披肩。《元史·輿服志一》:“服銀鼠,則冠銀鼠暖帽,其上并加銀鼠比肩。”原注:“俗稱襻子答忽。”
“比肩”是一個多維度詞彙,其含義因使用場景不同而有所差異,以下從不同角度詳細解析:
字面意義
指“并肩”或“并列”,即兩人或事物處于同一水平線或位置。例如《漢書·路溫舒傳》中的“比肩而立”,或白居易詩中的“步步比肩行”。
引申比喻
用于形容地位、能力等不相上下,如“與專業演員比肩”。《後漢書》中“比肩裂土”即指權貴地位相當。
在傳統命理學中,“比肩”是十神之一,具有以下象征意義:
代表關系
象征同輩親屬(如兄弟姐妹)、朋友或同事。若日主(命主)弱,比肩可助其增強;若日主強,則可能引發競争或破財。
特性與影響
比肩具有“克財”特性,可能影響婚姻或財富。地支中的比肩(如祿神)則暗含依靠關系,例如家族成員間的互相扶持。
家庭與職場
社會交往
泛指同輩間的弱關系聯結,如陌生人因利益産生的短暫合作。
以上内容綜合了詞典釋義與命理術語,實際使用時應根據場景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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