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求辭免。 宋 周密 《癸辛雜識前集·賈母飾終》:“ 似道 八疏控辭,皆不允。”《宋史·理宗紀三》:“冬十月甲戌,詔 慶元府 守臣敦諭 史嵩之 赴闕, 嵩之 控辭,不允。” 明 張居正 《辭免恩命疏》:“伏望皇上,憐臣福分已過,将至災危,察臣控辭甚真,非有矯飾,特回成命。”
“控辭”是漢語中的古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向“申訴之辭”或“陳訴理由的言辭”。該詞由“控”與“辭”構成:“控”作動詞時指申訴、陳述,如《詩經·鄘風》中“控于大邦”即表申訴之意;“辭”則指文辭、言語。二者結合後,多用于形容正式場合下邏輯嚴密的辯說或申辯内容。
在傳統文獻中,“控辭”常見于司法或禮儀場景。例如《宋史·職官志》提到官員需以“控辭明義”回應诘問,強調言辭需清晰闡明立場。清代學者章學誠《文史通義》亦用“控辭達理”描述奏疏中條理分明的論述結構。
由于該詞屬于曆史詞彙,現代漢語詞典中較少單獨收錄,相關釋義需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及《古漢語常用字字典》(中華書局2020年修訂本)中對“控”“辭”的聯合釋義。若需深入考據,可查閱《說文解字注》《經傳釋詞》等訓诂學典籍中關于二字組合使用的文獻例證。
“控辭”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不同來源綜合理解:
一、核心含義(主流解釋) 指請求辭去職務或職位,常見于古代文獻中的辭官場景。例如:
二、次要含義(少數文獻提及) 個别資料(如)提出另一種解釋:控制言辭,謹慎表達。但這一用法在權威古籍中未見明确例證,可能與“控”字的多義性(如“控弦”指拉弓,“控馬”指駕馭馬匹)引發的引申聯想有關。
三、使用場景 作為曆史詞彙,“控辭”主要用于古代官場文書或人物傳記中,表示官員因各種原因(如疾病、守孝等)反複請辭官職,需通過奏疏等形式向君主陳情。
參考資料權威性說明:優先采用、5、7等高權威性來源的曆史用例,的“控制言辭”說因缺乏古籍支撐暫列為次要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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