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銘刻。著,附着。《楚辭·九章·悲回風》:“心調度而弗去兮,刻著志之無適。”《後漢書·第五倫傳》:“臣常刻著五臧,書諸紳帶。” 李賢 注:“刻著五臧,謂銘之於心也。”
“刻着”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指在物體表面留下雕刻的圖案或文字,常見于實物描述。例如:
表示深刻記住某事或某人,帶有情感色彩,常見于文學表達。例如: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例證或現代用法,可參考《楚辭》《後漢書》原文或查字典等工具。
詞義:刻着一詞可以表示在表面上刻上一些文字或圖案等,也可以表示在内心深處留下深刻的印記。
刻着的部首是刀(刂)和丁,總共有6個筆畫。
刻着最早來源于《周易·系辭上》:“凡陋巷小人,亦或見羿遊賢人,則刻肌刻膚心刻也。”意為心靈深處受到刻苦痛苦的煎熬。
刻着的繁體字為「刻著」。
在古代,刻着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相比略有差異。例如,刀的形狀比較方正,且刀柄直接連着刀身,并沒有現代漢字中的橫撇。
1. 他在木闆上刻着了一幅美麗的風景畫。
2. 這件事情對他産生了很深的刻着,他再也無法忘記。
刻錄、刻意、刻苦、刻闆、刻苦耐勞。
刻畫、刻錄、刻骨銘心。
輕浮、浮誇、表面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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