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準許。《漢書·蕭何傳》:“﹝ 蕭何 ﹞為令約束,立宗廟、社稷、宮室、縣邑,輒奏,上可許以從事。” 顔師古 注:“可其所奏,許其所請,依以行事。”
(2).指可以準許。《後漢書·東夷傳·高句骊》:“ 姚光 上言欲因其喪發兵擊之,議者皆以為可許。”《後漢書·袁安傳》:“事下公卿議。太尉 宋由 、太常 丁鴻 、光祿勛 耿秉 等十人議可許。”
“可許”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可許”由“可”(表示允許)和“許”(表示許可、答應)組合而成,核心含義為“準許”或“可以準許”。例如:
該詞在《漢書》《後漢書》等典籍中多次出現,主要用于政務決策或儀式規範場景,體現古代文書用詞的嚴謹性。
提示:若需查看更多古籍用例或現代造句,可參考漢典或查字典的完整詞條。
《可許》是一個漢字詞組,它可分為兩個部分:可和許。這個詞的意思是可以承諾或答應的事物。可以在特定條件下完成或實現的事情,也可以表示某件事情被認可或被接受。
“可”是一個常用的漢字,表示事物具有某種性質或條件,能夠被接受或實現。而“許”則表示允許、答應或者承諾。
《可許》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書法的發展。在古時候,有一種叫做“篆書”的字體流派,篆書主要用來刻的字,所以一些結構複雜的字形被簡化成了更方便刻字的形式。在古代篆書中,字形的變化也可能導緻某些字的書寫方式發生變化,所以一些字的寫法在不同時期會有所不同。
《可許》由兩個部首構成,可的部首是“口”(kǒu),而許的部首是“言”(yán)。具體的拆分筆畫如下:
可:左右結構,左邊三畫(一橫,兩豎),右邊一畫(一豎)。
許:上下結構,上面五畫(一橫,四豎),下面一畫(一橫)。
在繁體字中,可許的寫法與簡體字相似,沒有明顯的區别。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可許的字形可能會有一些差異。例如,可字的古代寫法中,口部分常常會被寫成封閉的方框,而不是現代的開口形式。許字的古代寫法則可能更加複雜,形狀可能會有一些變化。
這是一些使用可許的例句:
1. 我們要相互尊重,但并不意味着我可以答應你的要求。
2. 我可不可以明天再決定參加這個活動呢?
3. 我可以答應你,但你必須滿足我的條件。
以下是一些和可許相關的組詞:
1. 可行:指某件事情具備或有可能具備實施的條件。
2. 可能:表示某件事情有可能發生或實現。
3. 不可:表示某個事情不能被接受、實現或發生。
近義詞:答應、許可
反義詞:不許、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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