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令人氣憤。《明詩紀事丁籤·孫一元》引 明 殷雲霄 《石川集》:“ 太白山人 詩喜為盛 唐 人音節,凡感佚思作,可喜、可愕、可悲、可嗔,一以寓之,發之以豪縱恣肆時。”
“可嗔”是一個漢語詞語,以下是關于它的詳細解釋:
可嗔(拼音:kě chēn)意為令人氣憤或能夠引發憤怒。該詞常用于描述某種行為、事件或情感狀态,帶有較強的負面情緒色彩。
在文學作品中,“可嗔”常與其他情感詞并列使用,如“可喜、可愕、可悲”,以增強表達層次。例如明代殷雲霄《石川集》中提到:
“太白山人詩喜為盛唐人音節,凡感佚思作,可喜、可愕、可悲、可嗔,一以寓之。”
此處通過對比不同情感,突顯詩歌的感染力。
“可嗔”多用于書面語境,強調對某事物的不滿或憤慨。需注意其與“可贊”“可歎”等詞的情感差異。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用法,可參考古典文學作品或權威詞典。
《可嗔》是一個漢字詞語,含有積極的情感色彩。它表示一個人或物體可以有一定的憤怒或生氣的情緒,但是這種憤怒是有限度的,有所克制的。與一般的嗔怒相比,它更加溫和和可控,使人不至于過度發火或傷害他人。
《可嗔》這個詞由2個部首組成,左邊是“口”部,右邊是“可”部。它的總筆畫數為15畫。
《可嗔》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佛教文獻中。在佛教中,對于修行者來說,克制和管理自己的憤怒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過度的怒火會破壞内心的平和。所以,《可嗔》一詞強調了克制和控制憤怒的意義。
在繁體字中,我們可以将《可嗔》書寫成“可嗔”。
在古代的漢字寫法中,漢字《可嗔》的書寫形式與現代略有不同。隨着書法的發展,字形有了一些變化,但整體結構和意義保持一緻。
1. 雖然他被冒犯,但他依然可以保持一顆可嗔的心,不為小事而生氣。
2. 在面對不公正的待遇時,她展現出了可嗔而不可怒的态度,以和平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
1. 可愛:指人或物引人喜愛的特點
2. 可憐:形容人或物處于不幸或困境中,引起同情
3. 可貴:表示人或事物的價值或重要性
1. 忍耐:指抑制情緒,不發火或不表現出憤怒,相當于可嗔的一種表達方式
2. 克制:表示抑制、控制住情感或行為
1. 憤怒:表示情緒激動,易于表現出憤怒或怒火
2. 發火:表示憤怒的情緒爆發,表現出聲音和行為上的沖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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