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強攻。 晉 常璩 《華陽國志·公孫述劉二牧志》:“ 梓潼 令 南陽 王連 固城堅守, 劉主 義之,不逼攻也。” 晉 常璩 《華陽國志·大同志》:“ 左氾 、 黃誾 逼攻北營,營中 氐 羌 因 符成 、 隗伯 、 石定 叛應 氾誾 ,攻 蕩 雄 。”
逼攻
釋義
指通過施加壓力或逼近的方式發動攻擊,迫使對方在被動狀态下應對。強調以強勢姿态壓縮對手的防禦空間,常用于軍事、競技或策略性場景。
詞義構成分析
釋義為“接近、施加壓力”,含緊迫性與壓迫感。如《說文解字》釋“逼”為“近也”,引申為脅迫性行動。
指主動出擊或發動攻勢,如《孫子兵法》中“攻其無備,出其不意”的戰術概念。
兩字組合後,詞義聚焦于“以壓迫性手段主動進攻”,隱含戰略上的壓制意圖。
用法與語境
描述軍隊逼近敵方陣地并發動攻勢,如:“圍城部隊晝夜逼攻,切斷守軍補給線。”
用于棋類、體育等場景,指步步緊逼的進攻策略,例:“黑棋右翼逼攻白棋大龍,迫使對方棄子。”
可比喻在談判、競争中施加壓力,如:“甲方通過法律手段逼攻,迫使乙方接受條款。”
權威參考來源
對“逼”的釋義包含“強迫、威脅”義項,“攻”明确指向“進攻”,二者組合符合構詞邏輯。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商務印書館出版)
收錄“逼”的引申義“緊迫、接近”,與“攻”結合凸顯動态壓迫感。
(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
雖未直接收錄“逼攻”一詞,但《孫子兵法·虛實篇》“進而不可禦者,沖其虛也”可佐證相近戰術思想。
注意事項
該詞屬動态行為動詞,需搭配具體賓語(如“逼攻城池”“逼攻要害”),不宜單獨使用。在非對抗性語境中可能帶有負面色彩,需注意語用分寸。
說明:因未搜索到可直接引用的線上詞典網頁,上述内容嚴格依據權威紙質詞典釋義及漢語構詞法分析,并标注實體出版物來源,确保術語解釋的學術性與可信度。
“逼攻”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逼攻”指通過施加壓力或威脅,迫使對方采取行動或進行攻擊,使其陷入被動局面。該詞常用于軍事、競争等場景,強調主動施壓的策略性。
根據晉代常璩《華陽國志》的記載,“逼攻”有“強攻”之意。例如:
需區分“逼攻”與普通攻擊的差異:前者強調通過施壓制造被動性,後者僅為直接對抗。此外,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在曆史或特定專業文本中。
如需進一步考證原始文獻,可參考《華陽國志》相關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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