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複查核。《北史·儒林傳下·劉炫》:“今之文簿,恒慮勘覆鍛鍊,若其不密,萬裡追證百年舊案。” 唐 白居易 《薦李晏韋楚狀》:“及被人論,朝廷勘覆,責不聞奏。”《明史·江秉謙傳》:“今 廷弼 勘覆已明,議者猶以一人私情沒天下公論,寧壤朝廷封疆,不忘胸中畛域。”
“勘覆”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為反複查核,強調通過嚴謹的審查過程确認事實或糾正錯誤。以下是詳細解析:
基本含義
“勘”指勘察、調查,“覆”有推翻、重新審定的意思,組合後表示多次核查以确認準确性。例如《北史·儒林傳下·劉炫》中提到“今之文簿,恒慮勘覆鍛鍊”,即指反複核對文書内容。
使用場景
多用于法律、政務或曆史文獻中,描述對案件、文書、觀點等需嚴格核實的情境。如唐代白居易《薦李晏韋楚狀》中“及被人論,朝廷勘覆”,即指朝廷對争議事件進行反複查證。
“勘覆”強調多層次的嚴謹審查,常見于需高度準确性的場景。其核心在于“反複”與“核實”,而非直接推翻原有結論。需注意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側重點。
勘覆(kān fù)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左右兩個部首構成。左邊的“勘”部由“力”和“口”組成,表示力量和口舌。右邊的“覆”部由“西”和“皿”組成,表示遮蓋、覆蓋。
勘覆的左邊部首是“力”,右邊部首是“西”,其中“力”部寫作“戌”,“西”部為詞組的發音提供線索。勘覆共有12個筆畫。
勘覆一詞最早見于《晉書·顧榆傳》:“自烏孤以來,勘覆未止。”勘覆在這裡表示審查、核實。
勘覆的繁體字寫作「勘復」,部首和筆畫與簡體字相同。
古時候勘覆的寫法會略有不同,常見的一種寫法是「勘訇」,反映了漢字書寫的演變和發展。
1.他們将勘覆工作交給了專業的檢查組。
2.根據檢查組的勘覆結果,問題終于浮出水面。
勘驗、勘破、調勘、勘查
審查、核實、察看
确認、接受、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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