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比法 ”。
比灋(bǐ fǎ)是漢語中的古語詞,現多寫作“比法”,其核心含義指參照法律條文進行類比或類推的行為,屬于古代法律術語。以下從字形、詞義及用法角度分述:
甲骨文象二人并列之形,本義為“并列、比較”。《說文解字》釋:“比,密也”,引申為對照、類比。
古“法”字,由“氵(水)”“廌(神獸)”“去”組成,象征法律如水平,神獸斷案公正。後簡化為“法”。
指對法律未明文規定的事項,參照相似條文進行判決。如《秦律》中“比”即類推判例,《唐律疏議》稱“舉重明輕,舉輕明重”均屬此法。
漢代“決事比”指将判例彙編為法律參照,如《漢書·刑法志》載:“死罪決事比萬三千四百七十二事”。
今多用于“比照法律”,強調以既有規範處理類似情形,如法學中“類比適用”原則。
秦漢至明清均設“比附”制度,如《大明律》規定:“律無正條,則引律比附以定刑。”
詞義弱化為“參照法律标準”,如“比法量刑”指依據法律尺度裁量刑罰。
“律令”是成文法典,“比灋”則是補充律令的類推方法。
類似英美法系“遵循先例”,但中國古代“比灋”受成文法嚴格約束。
參考資料: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紙質權威出版物以符合要求。)
“比灋”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bǐ fǎ,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解析:
指法律規定不明确或不完善,導緻無法準确適用于具體情境。該詞由“比”(比較、類比)和“灋”(古同“法”)組成,強調法律條文存在模糊性,需通過類比或解釋來應用。
如需進一步了解“灋”的演變或相關成語,可參考古籍或法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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