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起用被廢黜的官員。《左傳·昭公十三年》:“施舍寬民,宥罪舉職。” 杜預 注:“舉職,修廢官。”
(2).盡職;稱職。《舊唐書·牛僧孺傳》:“會宰相請廣諫員。 宣宗 曰:‘諫臣惟能舉職為可,奚用衆耶?’” 清 曾國藩 《複陳虎臣書》:“久處劇任,殊以不能舉職為愧。”
“舉職”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具體如下:
現代常用含義
指升遷到更高級的職位或擔任重要職務,強調職場晉升。例如:“他在公司表現優異,今年終于舉職為部門主管。”
(來源:)
古代文獻中的含義
使用建議
現代語境下多采用第一種解釋,若涉及古文閱讀或曆史研究,需結合上下文區分具體含義。
《舉職》是一個常見的漢字詞語,由兩個部分組成:舉(部首:立,筆畫:8)和職(部首:耳,筆畫:13)。
根據《康熙字典》,舉的部首是立,而職的部首是耳。舉的筆畫數為8,職的筆畫數為13。
《舉職》一詞的來源與古代官制有關。在古代,舉是指選拔、推舉;職是指官職、職位。因此,《舉職》合在一起,指的是被選拔或被任命的官員。
《舉職》的繁體字為「舉職」。
在古代,漢字的形狀和結構有所不同。《舉職》的古代寫法是「舉職」,其中「舉」的結構更加複雜,包括兩個長橫和兩點貫穿,形象地表達了舉起的意思。
1. 他在政府任職多年,終于得到了舉職的機會。
2. 這次選拔考試,他憑借優秀的能力成功舉職。
舉賢、舉善、職業、職務、職位等
選拔、任命、委任
降職、免職、廢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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