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職的意思、舉職的詳細解釋
舉職的解釋
(1).起用被廢黜的官員。《左傳·昭公十三年》:“施舍寬民,宥罪舉職。” 杜預 注:“舉職,修廢官。”
(2).盡職;稱職。《舊唐書·牛僧孺傳》:“會宰相請廣諫員。 宣宗 曰:‘諫臣惟能舉職為可,奚用衆耶?’” 清 曾國藩 《複陳虎臣書》:“久處劇任,殊以不能舉職為愧。”
詞語分解
- 舉的解釋 舉 (舉) ǔ 向上擡,向上托:舉頭。舉手。舉重。舉棋不定。 動作行為:舉止。輕而易舉。 發起,興辦:舉義。舉辦。創舉。 提出:舉要。舉例。 推選,推薦:推舉。薦舉。 全:舉國。舉世。舉家。 古代指科
- 職的解釋 職 (職) í 管理某種事務,分(坣 )内應做的事:職業。職務。職守。職權。天職。盡職。 執行事務所處的一定地位:職工。職位。職員。職稱。以身殉職。 舊時公文用語,下屬對上司的自稱:卑職。職當奉命。
專業解析
"舉職"是一個文言色彩較濃的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其核心含義主要圍繞"履行職責"和"舉薦職位"兩方面展開。以下是基于權威詞典及古籍用例的詳細解釋:
一、核心釋義:履行職責
- 含義: 指恪盡職守,認真履行自身所承擔的職務或責任。強調官員或任職者忠于職守,完成分内之事。
- 字源解析:
- 舉(舉): 本義為雙手托起,引申為行動、施行、擔當(如“舉行”、“舉事”)。
- 職(職): 指職務、職責、分内應做的事。
- 合義: "舉"在此取其"施行、擔當"之意,"舉職"即施行其職務、擔當其職責。
- 古籍例證與引用:
- 《周禮·天官·大宰》有“以八法治官府……六曰事典,以富邦國,以任百官,以生萬民”的記載,雖未直接出現“舉職”二字,但體現了對官員履職的要求。
- 唐代柳宗元在《梓人傳》中借梓人(建築師)之口闡述為官之道:“彼佐天子相天下者,舉而加焉,指而使焉,條其綱紀而盈縮焉,齊其法制而整頓焉,猶梓人之有規矩、繩墨以定制也……能者進而由之,使無所德;不能者退而休之,亦莫敢愠。不衒能,不矜名,不親小勞,不侵衆官,日與天下之英オ,讨論其大經,猶梓人之善運衆工而不伐藝也。” 這段論述深刻體現了官員應如何“舉職”——即總攬全局、選賢任能、各司其職、不越俎代庖。
- 《漢語大詞典》對“舉職”的釋義之一即為“盡職”,指稱職地完成本職工作。
二、引申義:舉薦職位
- 含義: 指向上級或朝廷推薦人才擔任某個官職。這裡的“舉”取“推薦、選拔”之意(如“舉薦”、“舉賢”)。
- 古籍例證與引用:
- 此義項在古代文獻中亦有體現,如宋代歐陽修《論李昭亮不可将兵劄子》中提到:“臣伏見朝廷…雖知其人未堪大用,欲且與舉職,徐圖替換。” 此處的“舉職”即指授予或推薦其擔任某個職位。
- 《漢語大詞典》也收錄了此義項,解釋為“指薦舉在職之官”。
“舉職”一詞承載着中國古代吏治文化中對官員行為規範的要求。其首要且更核心的含義是恪盡職守、履行職務(盡職),強調官員的責任擔當與實務能力。次要含義則指推薦人才擔任官職(薦職),體現了古代選官制度中舉薦的一面。理解該詞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其側重。在現代漢語中,其“盡職”的含義可融入“恪盡職守”、“履職盡責”等表達;“薦職”的含義則多被“舉薦”、“推薦任職”等替代。
網絡擴展解釋
“舉職”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具體如下:
現代常用含義
指升遷到更高級的職位或擔任重要職務,強調職場晉升。例如:“他在公司表現優異,今年終于舉職為部門主管。”
(來源:)
古代文獻中的含義
- 起用被廢黜的官員
源自《左傳·昭公十三年》:“宥罪舉職”,指重新任用因故被罷免的官員,帶有政治寬赦意味。
- 盡職、稱職
如《舊唐書》記載唐宣宗評價谏臣“惟能舉職為可”,強調官員恪守職責、能力勝任。清代曾國藩也曾用此意表達自謙。(來源:、)
使用建議
現代語境下多采用第一種解釋,若涉及古文閱讀或曆史研究,需結合上下文區分具體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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