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某縣劃分出來的縣。《左傳·昭公三年》:“自 郤稱 以别,三傳矣。 晉 之别縣不唯 州 。” 楊伯峻 注:“ 晉 将一縣區分為二,不僅 州邑 。”
“别縣”是一個漢語詞語,具有以下兩層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指從原有縣域中劃分出的新縣。這一用法源自古代行政區劃調整,常見于曆史文獻:
部分資料提到可表示“離開家鄉遷往他處”,如解釋為“離開原地或家鄉”,但此用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撐,可能為現代引申義或誤讀。
建議在學術或曆史語境中引用《左傳》及楊伯峻注解作為權威依據。
《别縣》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字組成。其中,《别》意為離開、離别,表示分離的意思;《縣》指行政區劃中的縣級單位。因此,《别縣》可以理解為離開或分離的行政區劃單位。
《别縣》的部首是《刀》和《攴》。它的拆分部首可以幫助我們理解和記憶這個詞語的意思。《别》的拆分部首《刀》表示有關切割或砍割的意思,而《縣》的拆分部首《攴》則表示有關打擊或行政的意思。
《别》的筆畫為五畫,它的寫法簡單明了,可以與其他字組成各種詞語。
《縣》的筆畫為四畫,它的結構較為複雜,如果單獨使用,也能夠表示與行政區劃有關的意思。
《别縣》這個詞語來源于中國漢字的發展曆史。在古代,行政區劃的劃分并沒有像現在這樣詳細,因此,《别縣》多用來指示兩個行政區劃之間的分離。
至于繁體字的寫法,則将《别》的字形結構稍作調整,使其更加複雜和傳統。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與現代有一些差異。
對于《别縣》的古時候漢字寫法,《别》常用的形式是“彆”,而《縣》常用的形式是“縣”。
1. 昔日的《别縣》已經合并為新的地級市。
2. 有些外地遊客正在前往我們的《别縣》觀光。
1. 縣城、縣政府、縣學、縣令、縣委、縣民、縣級、縣城等。
近義詞:區、市、州、地級市。
反義詞:合并、結合、劃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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