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ve in widowhood] 寡居;守寡
守寡。《西遊記》第一回:“不幸父喪,母親居孀。” 巴金 《秋》六:“她的居孀的母親又不願意過分地拘束這一顆渴求發展的年輕的心。”
“居孀”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指婦女在丈夫去世後守寡,保持獨居生活的狀态。拼音為jū shuāng,英文可譯為live in widowhood。
“居孀”不僅描述喪偶婦女的生活狀态,也承載傳統文化中對女性貞節的期待。現代使用中需結合具體語境,避免刻闆印象。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背景,可參考《西遊記》或巴金作品。
居孀指的是失去丈夫、獨自居住的******。這個詞源自古時候的漢字,由"居"和"孀"兩個字組成。
居孀的拆分部首分别為"屍"和"女"。居字的筆畫為4畫,孀字的筆畫為8畫。
居孀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左傳•昭公二十三年》一書中。在繁體字中,居孀的寫法為「居孀」。
古時候,居孀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居字的古代寫法為「居〡」,孀字的古代寫法為「鼠女」。
1. 她成了一位年輕的居孀,過上了獨自面對生活的日子。
2. 這個女人漸漸適應了孤獨,以居孀的身份堅強地生活下去。
居家、孀婦、居住、居民、居所。
孀居、寡居、遺居。
夫婦、夫人、有夫之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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